1.3 研究意义
本书主要在财政分权框架下,分析不同的财政分权和转移支付制度组合条件下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研究意义体现为如下几点。
1.随着经济和金融的不断发展,资本流动成为普遍现象。根据经典的财政竞争理论,财政分权本身会导致地方政府为争取流动性的税基而展开相互竞争,最终导致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低于最优水平(First-Best),并且上述逻辑已经得到大量经验研究的支持。在理论上如何寻找有效的财政分权制度以抑制财政竞争带来的负外部性成为本研究第三章所努力解决的目标。通过比较四种不同的税收分权和转移支付制度组合,发现税收垂直竞争制度(中央和地方政府面临相同的流动性税基且独立征税)可以有效地避免税收竞争带来的负外部性。该项制度组合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补充了财政分权和税收竞争理论;还因其可操作性而兼具现实意义。这也是本书最大的创新点。
2.大量关于中国地方政府支出结构的研究(尹恒和朱红,2011;张晏和傅勇,2009;等等)都显示:地方政府的支出行为表现出“重建设类支出,轻福利性支出”的现象。多数理论解释都借鉴了Li and Zhou(2005)“为增长而竞争”的逻辑,认为正是由于中国自上而下的官僚管理体制,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指标以GDP增长水平为主,所以地方政府会为了追求高经济增长不断增加生产性支出比重。本研究第四章并没有否认上述观点,而是提供了另外一个更为一般性的理论视角,从财政竞争的角度来解释地方政府“重建设、轻福利”的支出结构。通过理论分析发现,财政分权带来的地方政府财政竞争问题的确可能造成地方政府支出结构“重建设,轻福利”。经验研究部分利用2002~2006年中国县级财政和经济社会统计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随着转移支付的不断增加,地方政府的生产性支出比重也呈扩大趋势。
3.长期以来,关于中国国内市场分割的研究主要停留在对市场分割程度的描述上,重点集中于寻找更加客观和精确的指标来刻画市场分割。大部分的经验研究更多表现为统计相关性描述,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因果性研究。本研究第五章建立了一个简单的理论模型统一解释了以往数据描述和经验研究得到的结果,得出税收分权是造成市场分割重要原因的结论。中国曾因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实行的“财政包干制”造成税收过度分权,市场分割不断加剧,直至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才使国内市场迅速整合。
4.1994年推行的分税制改革加强了中央财权,形成了“支出高度分权,税收相对集权”的模式,为中央政府平衡地区财力创造了有利条件。现行的财政分权制度具备合理性,既能利用地方政府具备的信息优势,将大部分的支出权下放给基层政府,又能通过各类转移支付缩小地区财力差距。然而数据显示出:随着中央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增加,各地区政府财力差距逐渐缩小,但福利性公共物品的不平等程度并没有明显地减弱。本研究为上述现象提供了一种合理的解释。根据经典财政分权理论(Hayek, 1945;Oates, 1972),地方政府更加接近居民,能够更为准确地了解当地的经济社会状况和居民偏好,所以在安排公共支出时能体现出更高的效率。虽然中央政府可以通过条件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和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平衡地区财力差距,但地方政府对此缺乏自由安排的权力,这与财政分权的核心理念相悖,也因此降低了地方政府的福利性支出效率。为了验证上述逻辑,本研究使用中国1998~2006年的城市样本进行了验证。
5.中国实行自上而下的政府官僚治理模式,经济增长表现越好的地区的官员越可能获得升迁。资源禀赋丰裕的地区增加政府生产性支出所带来的GDP增量较大,随着无条件转移支付的不断增加,资源禀赋丰裕地区的政府官员为了追求政治晋升,倾向于扩大政府生产性支出,提高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对资源禀赋匮乏地区的官员而言,增加政府生产性支出所带来的地区GDP增量较少,政治晋升的可能性也更小,新增转移支付用于政府行政开支和福利性支出的倾向就更大。一方面地方官员可以通过扩大行政开支增加腐败、公务消费和构筑本地政治资源网络等方式提高私人效用,另一方面增加福利性支出将使官员赢得本地居民更多的支持。这是导致资源禀赋不同的地区表现出不同的财政支出偏向的重要原因。本研究的经验研究部分利用中国1998~2006年的县级财政数据对上述理论命题进行了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