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实务全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章 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实务

政府重大事项,主要是指紧紧围绕政府管辖领域内城乡开发建设以及其他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实施中涉及重大政策、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早在2010年10月,国务院就公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事项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的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及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