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三民主义为体,俄共组织为用
1924年孙中山“以俄为师”改组国民党,并非“全盘俄化”,而是有所取舍。孙通过鲍罗廷所借鉴的主要是苏俄的政党体制。用孙中山自己的话说,“吾等欲革命成功,要学俄国的方法组织及训练,方有成功的希望”, “因为要学他的方法,所以我请鲍君做吾党的训练员,使之训练吾党同志。鲍君办党极有经验,望各同志牺牲自己的成见,诚意去学他的方法”。“从前在日本,虽想改组,未能成功,就是因为没有办法。现在有俄国的方法以为模范,虽不能完全仿效其办法,也应仿效其精神,才能学得其成功。”
孙意甚显,主要从组织技术层面学习苏俄的建党、治党方法。换言之,孙学习苏俄的目标有明确的限定。这一点,从国民党改组之初所发表的“辟谣”声明,也可得到印证。1924年2月,香港报纸称,国民党已赤化。对此,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发表辟谣通告,郑重申言:“国民党之本体不变,主义不变,政纲之原则不变。此次改组,乃改党之组织,采用俄国委员制。”在“三不变”的前提下学习苏俄的“办党”经验,基本上是符合孙中山改组初期的思想的。
本来,俄共组织模式是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密切相连的。孙中山曾一度对俄国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及其政治制度充满疑虑并采取排拒态度。1921年底,孙中山在广西会见马林时,宣称马克思主义里面没有什么新的东西,中国的经典学说早在两千年前就都已经说过了。当他了解到俄国正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时,又认为俄国的新经济政策“与民生主义相暗合”,与其《建国方略》如出一辙。据邓家彦回忆,马林第一次来华访问孙中山时,孙中山对马林言:“顾革命之主义,各国不同,甲能行者,乙或扦格而不通,故共产之在苏俄行之,而在中国则断乎不能。”1923年1月,孙中山在与越飞的联合宣言中,亦郑重声明:“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均不能引用于中国。”其后他从鲍罗廷处获知十月革命以来6年间,俄国“皆是为民族主义而奋斗”,复认为俄国革命党人与国民党人的奋斗,亦“暗相符合”。在国民党“一大”上,孙正式宣称:“所谓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与集产主义均包括在民生主义之中。”并称:“共产主义之实行,并非创自俄国,我国数十年前洪秀全在太平天国已经实行,且其功效较俄国尤大。”1924年8月,孙中山系统讲演民生主义,认为阶级战争不是社会进化的原因,只是社会进化时所发生的一种病症;人类求生存才是社会进化的原因。他批评马克思只见到社会进化的毛病,没有见到社会进化的原理,认为马克思只是一个“社会病理学家”,而不是一个“社会生理学家”。他一方面反复强调“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也就是共产主义”,另一方面又说明“我们所主张的共产,是共将来,不是共现在”。在孙中山看来,俄国党人的共产主义并无优长新奇之处,他的三民主义比共产主义更具包容性,更适合中国国情。孙中山认为,俄国共产党最优长之处是善于组织,而这一点正是国民党乃至所有中国人所最不擅长之处。孙中山对中国人“一盘散沙”和不善于组织一直痛心疾首。故此,孙中山将“师俄”的目标主要限定在党务组织的技术层面上,请鲍罗廷当国民党的组织教练员,切切实实地向俄国人学习组织的功夫。
党章比较
在党务组织方面,国民党是如何学习和借鉴俄共的,有必要做深入考察。党章是政党的最高组织法规,是一个政党赖以运作的基本组织法则。1924年国民党改组的最重要表征,是新党章的制订。
自同盟会以来,国民党曾多次更易党章。但自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订《中国国民党总章》以后,国民党的党章基本定型。其后数十年间,国民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只做修订,未再重颁。因此,1924年的国民党党章在国民党历史上具有奠基性和创制性的意义。对1924年《中国国民党总章》文本细加考察,发现其最初蓝本应是1919年12月俄共(布)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颁发的《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章程》。该章程是1918年3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改名为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以来所制订的第一个党章。俄共章程分为12章66条,国民党总章分为13章86条,内容均由党员、党的组织机构、中央党部、地方党部、基层组织、党的纪律、经费、党团等几个主要部分组成,其基本结构非常相似,大部分条文几乎雷同。由于国民党总章草案为鲍罗廷拟订,鲍直接以俄共党章为蓝本乃在情理之中。
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俄共建立了一套从中央至地方与国家行政相并行的层级机构,国民党亦仿行建立。俄共的各级权力机关依次为:全俄代表大会➝区域代表会议➝省代表会议➝县代表会议➝乡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相应的执行机关依次为:中央委员会➝区域委员会➝省委员会➝县委员会➝乡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国民党改组后的各级权力机关依次为:全国代表大会➝省代表大会➝县代表大会➝区代表大会(或区党员大会)➝区分部党员大会;相应的执行机关依次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省执行委员会➝县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区分部执行委员会。
在俄共组织体制中,除各级权力机关外,还设立了从中央到地方(乡级为止)的各级检查委员会,其职能在定期检查和监督同级委员会的工作。国民党也借鉴了这一体制,在各级执行委员会之外设立了从中央至县一级的监察委员会。
俄共党章中专门列有“党团”一章,规定在一切党外机关和组织中,凡有党员3人以上者,即成立党团;党团的任务是在各方面加强党的影响,在非党群众中实现党的政策,以及对上述一切机关和组织的工作实行党的监督;党团完全服从党;党团所在的党外组织必须解决的每个问题,都应预先在党团内讨论,做出决定;所做决定,党团的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并在该党外组织的大会上表示一致意见。这是俄共体制中一个独具特色的组织机制。它既保证了党与非党群众的密切联系,加强党对非党群众的影响,更保证了党对党外组织团体的严密控制。这一独特的机制也为国民党所吸收,并正式列入其党章。
除此之外,国民党党章中将“纪律”列为专章,要求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党内各问题,各得自由讨论,但一经决议定后,即须一致进行”。这也是以往国民党旧党章中所无,而仿效俄共党章的结果。
与俄共党章相比,国民党党章略有增损之处,如国民党总章中的引言和第四章“总理”。这两个部分在鲍罗廷拟订的国民党章程草案中原无,而为审查委员会讨论后所增列。引言称:“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为促进三民主义之实现,五权宪法之创立,特制定中国国民党总章如左。”增列这一引言主要是为了彰显其三民主义意识形态,体现其以三民主义为体,俄共组织模式为用的特色。
国民党自兴中会一直到1924年改组以前,一贯采用党首制。党首的名称,或称会长,或称总办,或称总理,始终由孙中山担任。而俄共组织体制在形式上实行委员制。俄共党章规定全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俄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设立政治局和组织局,政治局负责政治工作,组织局负责组织工作。在鲍罗廷起草的国民党党章草案中,亦仿照俄共实行委员制,并得到孙中山首肯。孙中山担心在他逝世以后国民党内没有一人能立刻完全承继他的职位,故主张采用委员制。但在国民党“一大”付诸审查时,鉴于孙中山在党内的当然地位,审查委员会主张在党章中增列“总理”一章,使在采纳俄共委员制之外,兼顾总理制,明文规定以孙中山为总理;总理为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并对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有交复议之权,表明当时全党都自愿听从孙中山的独裁。这是国民党党章对俄共党章的一大修正。
国民党的组织原则,亦仿自俄共。中共称之为民主集中制。国民党称之为民主集权制,有时亦称民主集中制。两党对组织原则的解释基本相似,只是俄文汉译时名称略异。国民党未像俄共那样将“民主集权制”写入党章,但在“一大”通过的“纪律问题”决议案中,明文规定以“民主主义的集权制度”为其组织原则。据国民党的解释,民主集权制的要义,一是“要实行党的德莫克拉西,凡是党员的意志,随时自由表现出来,而成为党的意志,同时要拥护党的机关,依照党的意志切实执行”;二是“要党的指导机关能够指导全体党员,并且能够执行党的整个意志”。民主与集权,似是一对并列的概念,但其重心在集权,不在民主。国民党虽然声称民主是党员的权利,集权是党员的义务,但其着重强调的是后者而非前者。故国民党又称民主集权制为“民主的集权制”。这实际上是俄共民主集中制的本义,译为“民主的集权制”更契合原意。如第三国际的章程规定:“凡属于国际共产党的党必须建筑于德谟克乃西的中央集权的原则之上……共产党唯靠集中的组织,铁的纪律(即采用军队的纪律)和全体战士一致,给中央机关以广大的权力,过余的信任,使用执行一种不可抗议的职权,才能成就他的职务。”这是俄国革命的经验总结,亦适用于各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比国民党更强调集权,更强调纪律。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党章。在党章的形式和结构上,中共的第一个党章不若1924年国民党总章借鉴俄共章程的完备程度。因中共初建,没有照搬俄共那套与行政层级相并行的党的组织系统,直到1927年6月中共党章第三次修正时,才真正以俄共党章为蓝本,确立一个比较完备的党章。但另一方面,中共在借鉴俄共组织体制的过程中,充分吸收了俄共组织严密性的一面。对照俄共、中共和国民党三党的党章中有关“纪律”的条文,即可发现国民党党章基本上是照抄俄共党章,而中共党章却比俄共党章规定得更细密、更严厉。俄共党章有关“纪律”的条文,列有4条,而中共党章中有关“纪律”的条文列有9条。中共在党章之外,还通过了一个组织章程的决议案,内中强调“凡一个革命的党,若是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便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的运动”。此外还规定了7项组织纪律的原则,如“个个党员都要在行动上受党中军队式的训练”; “个个党员不应只是在言论上表示是共产主义者,重在行动上表现出来是共产主义者”;“个个党员须牺牲个人的感情意见及利益关系以拥护党的一致”; “个个党员须记牢,一日不为共产党活动,在这一日便是破坏共产主义者”; “无论何时何地,个个党员的言论,必须是党的言论,个个党员的活动,必须是党的活动,不可有离党的个人的或地方的意味”。在国民党的党务法规中从未见有类似的严格规定。尽管国民党改组后也强调集权,强调纪律,但与中共相比仍逊色不少。对违反党纪的党员的处分,三党党章的规定也宽严不一。国民党与俄共基本相似,而以中共的规定最为严厉。
基层组织建制
建立笼罩每一个党员的基层组织,是列宁主义政党在组织结构上与西方议会政党的基本差别,也是此次国民党改组着力的重点。列宁主义政党不是由独立散漫的个体成员组成,它是以“支部”作为党的基本细胞。俄共党章规定“党支部是党组织的基础”。国民党仿照设立“区分部”,规定“区分部为本党基本组织”。“支部”和“区分部”,均是以党员生活、居住和工作的区域来划分和建立。这种基层细胞的特点,一在于它对每个党员个体的笼罩性,每个党员必须是某个“支部”或“区分部”的成员,连党魁也不例外;二在于它赋予每个党员个体的平等性,如以地域划分的某个区分部里,属于同一区域的不同职业和不同级别的党员一起出席区分部会议,如孙中山住在甲区,即属于甲区的某区分部,逢区分部开会,便以党员身份,和同一区党员中的花匠、司机一样出席;三在于它强化党员群体的凝聚性,在同一区分部里,党员一起开会、活动、交流思想、共同行动,既相互了解,也相互监督,使每个党员对党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维系每个党员对党的意识形态的认同;四在于它深入民间的渗透性,一方面“使国民党得尽力于民间”,另一方面,通过基层组织考察吸收新党员,以确保党组织的群众性和严密性。
西方议会政党一般仅有高悬在上的上层机构和遍布各方的散漫党员,对党员没有太多的约束,一般只要求拥护党的政治主张,党员入党、脱党均很容易,入党只需履行简单的登记手续,甚至不履行任何手续。这些政党一般没有类似的具有笼罩性、平等性、凝聚性和渗透性的基层组织。国民党在改组以前,也只有上层组织,没有基层细胞,“不特党员之行为言论纯任自由,未有指导,甚至一经入党,住居何处,所执何业,亦莫之悉,故名有数十万党员,实则贤者人自为战,莫收统一之效,不肖者或挂名投机,或自由进退,组织不完,因而训练不能周到,致有党员不明党义,遑言政策”。国民党改组以前,挂名党籍的党员号称有20余万,“然按之实际,则除册籍载有姓名者外……毫无活动,衡量党力,更属微渺”。党员之间因缺乏基层组织相互联络,散漫游离如同一盘散沙。
自鲍罗廷担任国民党的组织教练员后,极力向国民党人宣传只靠干部不靠党员之弊,强调建立基层组织的重要性。1924年元旦,上海《民国日报》发表中国国民党改组专号,内中宣称:“没有区分部,上级机构等于无领土无人民的国家。”孙中山在“一大”后给全体党员的一篇训词中,对基层组织的作用阐述得更为真切:“此次新章所订之组织方法,其意义即在从下层构造而上,使一党之功用,自横面言,党员时时得有团结之机会,人人得以分担责任而奋斗;自纵面言,各级机关,完全建筑于全体党员之上,而不似往时之空洞无物,全体党员亦得依各级机关之指挥而集中势力,不似往时之一盘散沙。此种办法,在能自由办党之地,固易获效,即在不能自由办党之地,亦殊有活动之可能,本党之决心改组以此。”改组重点放在基层,可以说是孙中山“以俄为师”的重心所在。
将党放在国上
俄共模式对国民党影响最著的另一方面,是“将党放在国上”。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思想架构,早在1896~1897年,亦即在伦敦大英博物馆图书馆研究时,即已初步形成。1905年撰写《民报》发刊词时,首度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但那时三民主义只是同盟会对于反满革命和未来国家建设的一种原则主张。孙中山及其革命党人当时并不认为三民主义和同盟会在政治上应具有垄断性和独占性。民初数年间,革命党人多醉心于西方议会政党政治,连孙中山本人也不例外。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主张将同盟会由一革命政党转变为一个普通政党,与其他政党通过公平竞争而取得政权,实践党纲和主义。此时孙中山不赞成同盟会或国民党一党独尊。他说:“文明各国不能仅有一政党,若仅有一政党,仍是专制政体,政治不能进步。”“如当南京政府时,自己已握政权,倘又立刻组织同盟会,岂不是全国俱系同盟会?而又复似专制。”此时孙中山也不主张将本党主义定于一尊。他说:“既有党,不能无争,但党争须在政见上争。”显而易见,民初孙中山有关政党的理念,借自西方政党政治的理论。
在袁世凯暗杀了主张议会政治最力的宋教仁后,孙中山目睹政党政治的无望,其思想乃发生了变化。1914年,孙中山将参加民初政党政治的国民党重组为中华革命党,将同盟会时期《革命方略》进行程序军法、约法、宪法之治,易为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明定自革命军起义之日至宪法颁布之时,均为革命时期,在此时期内,“一切军国庶政,悉归中华革命党党员负完全责任”。这意味着孙中山的政治理念已由民初服膺于英美式的政党政治转变为一党专政的思想。只是在孙中山的政治理想里,一党专政不是最终的境界,而是向宪政过渡的一个阶段。由于当时世界各国尚无实践一党制的成功范例,孙中山无从加以仿效。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无疑增强了孙中山在革命期内需要一党专政的信念,并为这一信念提供了实践成功的示范。苏俄革命的经验是一党独掌政权,不允许其他政党分享指导政治的权力,进而禁止其他政党的存在,实行“党外无党”。1923年10月,孙中山在广州国民党的一次党务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明确提出:“此后欲以党治国,应效法俄人”,并对俄国革命党人的革命进程以百年为期,大为愧服,因为在孙中山原来的理想中,中国的革命预备以30年为期。孙中山认为俄国革命的成功,一在以主义治国,二在“将党放在国上”。他说:“俄国完全以党治,比英美法之政党握权更进一步”,可为模范。
不过,孙中山仿效俄国“以主义治国”,并非借鉴其主义,因为他并不认为共产主义比他的三民主义优长新奇,只是借鉴其“以主义治国”的方法。孙中山提出在革命成功后,要“用本党的主义治国”。他对自己的主义充满自信。他说:“本党的主义的确是适合中国国情,顺应世界潮流,建设新国家一个最完全的主义。”
孙中山“容纳共产分子”的考虑,实亦寓有国民党及其主义的独占性和垄断性之深意在。孙反对共产党与国民党平等联合,只同意共产党人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服从国民党,不允许共产党人“自树一帜与吾党争衡”。据闻中共最初筹备时,戴季陶亦曾参与,后被孙中山获悉后挨孙痛骂。在孙之意,除国民党外,不再需要另组革命党,以免分散革命力量。孙对共产主义始而排拒,进而将其包容于三民主义之中,亦未尝不可看作是这种独占性和垄断性的表现。
显然,孙中山联俄以后,更增强和坚定了对“以党建国”、“以党治国”和一党独掌政权的信念。他在国民党“一大”上公开表示,要像俄国革命那样,“先由党造出一个国来”,然后“将党放在国上”,“完全以党治”。国民党改组后,把提高党权、加强党的领导地位当作推进革命进程的关键,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在党、政、军的权力关系上,倡导以党治军,以党治政,党权高于一切,“一切权力属于党”。“党国”“党军”“党治”“党化”等名词喧腾于当时各种党报党刊和党人之口。当时广州甚至有“党市”之称。这一切,俄共体制的示范实不可低估。
民初之际,孙中山受西方政党政治的影响,认为今日赞成甲党政策,明日赞成乙党政策;今日在甲党,明日在乙党,乃极平常之事,只要与自己所抱宗旨相合,于个人气节并无所损。但自效法苏俄“以党治国”的模式后,孙的看法发生了明显变化。他认为俄国革命之所以成功,就在于其党员切实奉行主义。因此,他要求国民党员信守三民主义,并将这个主义向全国人民宣传,“用这个主义去统一全国人民的心理。到了全国人民的心理都被本党统一了,本党自然可以统一全国”。俄共强调党的主义定于一尊,直接影响了孙中山对意识形态的高度重视及其对三民主义理论体系的阐扬,也间接影响了孙中山去世后国民党人对“党义”和“总理遗教”的神圣化、教条化。三民主义被日后国民党人看作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并进一步强化其“独占性、排他性、统一性、支配性”,形成一党独尊的政治文化。
向“国民的党”转变
从兴中会、同盟会开始,一直到1924年改组以前,国民党始终是一个以知识精英为主体的集合体,非常有限的一点群众基础,不是会党,就是海外华侨,与中国国内绝大多数民众几乎不生关系。1917年以后,孙中山在护法运动的旗帜下,以武力与北洋军阀争正统。这在一般中国人眼中,与张作霖、吴佩孚等人别无二致。这个时期,除孙中山外,甚至连国民党的名称亦鲜为时人提及。1922年,陈独秀致信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反对共产党加入国民党,其理由之一即国民党“在广东以外之各省人民视之,仍是一争权夺利之政党,共产党倘加入该党,则在社会上的信仰全失(尤其是青年社会),永无发展之机会”。
孙中山对中国老百姓的政治文化素质一直持悲观态度。他把国人分成“先知先觉”、“后知后觉”和“不知不觉”三类。五四时期,看到声势浩大的群众力量,孙中山及朱执信、戴季陶、廖仲恺等少数国民党人开始对群众力量有了新的体认,但似乎并未将这种新的体认落实到国民党的政治纲领和组织行为上。1919年,戴季陶在一封讨论革命的书信中,认为孙中山的奋斗是一种“孤立的奋斗”。其意旨并非批评国民党人脱离民众,而是感叹孙中山的先知先觉,其理想高远,不为多数国人所认同。孙中山周旋于南北各派军阀之间,致力于合纵连横之谋略,迷恋于单纯军事斗争,忽视群众革命力量。直到1924年改组以后,国民党才由一个隐秘的、封闭的、精英型的革命党,逐渐转变为一个开放的、具有较广泛群众基础和较强政治动员能力的革命党。
对国民党的这一转变,论者或归之于五四运动的结果。孙中山在五四及五四后的著作中,确有多处言及群众运动重要性的文字,但他在这个时期的实际方策一仍其旧。1921年底,当马林与孙中山第一次会面时,即向孙强调群众运动的重要性。大约一年后,马林再次来华,正值孙中山被陈炯明逐出广州不久,孙中山请马林向国民党中央委员会阐述群众运动。马林劝告孙中山不要用武力收复广州,而应该在全国工人和农民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1923年1月,俄共正式确定“全力支持国民党”的政策后,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敦促国民党注意群众运动,不要迷恋单纯军事斗争。当孙逸仙代表团赴俄时,俄方多次向蒋介石强调群众政治工作在革命中所具有的重大意义;要求国民党首先应该将自己的全部注意力用在对工农群众的工作上,接近群众,使国民党的主义能为群众所理解和接受;甚至建议国民党“有必要在近几年只做政治工作,军事行动的时机只有当内部条件很有利的时候才可能出现”。托洛茨基在会见孙逸仙代表团时,要求国民党“应当立即坚决地、急剧地改变自己的政治方向盘。目前,它应该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政治工作上来,把军事活动降到必要的最低限度”。并说“一份好的报纸,胜于一个不好的师团”; “一个严肃的政治纲领,比一个不好的军团具有更大的意义”。在此期间,俄共与共产国际来华代表也多次向孙中山表达过类似的建议。特别是鲍罗廷担任孙中山的政治顾问后,直接向孙中山阐述关于群众运动的观点,指出国民党之所以软弱,其主要原因,一是党在思想上和组织上一片混乱,一是完全缺乏同工农群众的联系。1923年12月,鲍罗廷在写给莫斯科的报告中,详细描述了他的建议被孙中山采纳的过程。孙中山在发表改组宣言的当日,即对国民党员宣称:“此次吾党改组唯一之目的,在乎不单独依靠兵力,要依靠吾党本身力量。所谓吾党本身力量者,即人民之心力是也。吾党从今以后,要以人民之心力为吾党之力量,要用人民之心力以奋斗”;并承认国民党过去局限于海外及军界,忽略了“人民之心力”,故“兵力虽成功,革命仍未成功”。孙中山的这一认识,正是接受苏俄建议的结果。国民党的改组,其基本精神即在如何动员“人民之心力”,将“孙中山党”改造成为“三民主义的群众党”。国民党“一大”宣言正式宣布:“国民革命之运动,必恃全国农夫、工人之参加,然后可以决胜。”
“一大”后,国民党对民众运动确实予以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开展群众工作。中央党部先后设立了农民部、工人部、青年部、妇女部和商人部,作为领导民众运动的机构,工运、农运计划及相关的政策法规也相继出台。只是群众运动的实际工作多依靠参加该党的中共党员来进行。在中共党员的协力下,国民党动员民众的能力大大加强。特别是在北伐战争中,国民党气势如虹的发展,多仰赖民众运动之力。
“党军”
苏俄体制中最早引起孙中山及国民党人兴趣的,就是它的“赤军”制度。早在五四时期,朱执信、戴季陶等国民党人便开始关注苏俄的“赤军”制度。建立一支由革命党控制的武力,一直是孙中山的理想。但革命党如何才能有效地控制武力而不为武力所反噬,孙中山几经寻索而未得。护法时期,孙中山曾尝试组建过一支“党军”,交由其部下陈炯明统领,并将全体官兵宣誓入党。然而,这种仅靠官兵宣誓入党的方法,并未能保证这支“党军”效忠孙中山及其国民党。1922年陈炯明的反叛,证明孙中山组建“党军”经验的失败。孙中山认为这是他一生中所遭遇到的最惨痛的一次失败。此次失败之后,孙中山通过接触共产国际代表转而学习苏俄红军的建军经验。1923年10月鲍罗廷抵达广州,与孙中山第一次晤谈时,最引起孙中山兴趣的就是苏俄军队的政治工作:“这项工作我们没有,我们应该有。”与此同时,孙中山派赴苏俄的孙逸仙代表团亦重点考察了红军的建军经验,明确表示要“按红军的模式训练中国军队”。
苏俄红军的最主要特色,不表现在它的军事技术层面,而表现在它的政治组织层面。大体而言,乃将严密的党组织细胞置入军队的各级系统之中,以保证军队绝对服从于党的组织权威和意识形态权威。这与西方议会政党制度下军队独立于政党截然不同。俄共将党组织深入军队的基层,即所谓“支部建在连上”,使党员成为士兵的表率;在连以上各级,设置党代表,担负军队的政治训练工作,同时制衡军事长官的权力。1924年,在苏俄的援助和指导下,国民党从建立黄埔军校入手,选拔了一大批富有政治热情,倾向于接受三民主义意识形态的五四青年入校学习,首先培养一批忠于主义的党军军官,然后以此为骨干组建正式的“党军”。在“党军”中,连以上各级均设置党代表,选拔一批在思想上臣服于党的意识形态的优秀党员充当党代表。在法理上,军事长官拥有指挥部队之“能”,党代表拥有领导部队之“权”。“权”“能”分治。军事长官所发布的命令,必须有同级党代表副署才能生效,以保证军队忠于党,改变军队效忠于个人的旧习,实现军队由私有化向党化的转变。这是中国军队建设史上划时代的转折点。
“党军”与传统旧军队相比,一是具有严密的组织性,二是具有浓烈的意识形态信仰。在与旧军阀的较量中,“党军”很快显示出巨大的威力。在“党军”组建以前,国民党连广东一省都无法统一;“党军”建立后,不但迅速统一了广东全省,而且很快誓师北伐,所向披靡。
孙中山“以俄为师”的结果,不仅建立了一个具有群众基础的现代动员型革命党,而且建立了一支在党领导和控制下的新型军队。国民党从此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政治亦将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党治时代。李剑农在《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一书中十分精当地指出,国民党的改组,是中国政治新局面的开始:“因为此后政治中所争的,将由 ‘法’的问题变为 ‘党’的问题了;从前是约法无上,此后将为党权无上;从前谈法理,此后将谈党纪;从前谈 ‘护法’,此后将谈 ‘护党’;从前争 ‘法统’,此后将争 ‘党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