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从地点理论视角对人地关系科学系统进行解构
一 从地到地点性
从早期的人地关系思想史可以看出,早期的人地关系研究往往是从人地关系系统中的某一视角进行的研究。例如,关于地的研究大部分是从地理环境、地貌环境、建筑景观、自然环境、生态景观等视角进行分析,过多强调地点的自然属性、形态属性、景观属性,而容易忽视地点性。
(一)地点性
著名人文地理学者段义孚(1971)认为,“地点是人类生活行为的空间载体,能给予个人或集体以安全感和身份感”。拉尔夫(1976)认为,地点具有客观基础、社会意义和功能价值三重属性。普瑞德(1984)认为,地点是城市空间结构历程的一部分,由社会实践所构成。诺伯格·舒尔兹认为,地点的本质在于揭示人居环境的本质和意义,能够以积极的方式将人与空间、人与环境、人与世界联系在一起(诺伯格·舒尔兹著,施植明译,2010)。
综上所述,本研究认为,地点作为人地关系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空间概念,是空间媒介和符号的象征,包含空间或环境的基本质量、维度和属性,能够彰显人的价值、意义和经历。
(二)地点性建构
地点性是一个地点区别于另外一个地点的根本所在,正如“此处”与“他处”的差异一般,是不同地理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等要素分异机制制约下所形成的一种地域差异规律。在人地关系理论体系中,地点性建构就是通过各种不同策略(生态策略、文化策略、规划策略、建筑策略等),培植和强化空间地点性的过程。
二 从人到地点感
(一)地点感
地点感是人与所处环境或空间之间的一种反馈性的作用机理。人通过情感、价值和记忆等与所在的空间产生一种情感关联,进而形成一种对地点的依附行为,这种依附行为的心理本质就是地点感。胡蒙(Hummon, 1992)认为这种依附行为在人与环境、人与空间之间起到一种重要的纽带作用。布朗、伯金斯(Brown, Perkins, 1992)认为,地点感是人与空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对地的情感依附行为,地点感建构要素包含:①充满强烈情感记忆的地点;②能够彰显个人身份特征或能够激起个人情感信念的地点;③地点是一个空间的概念,包含可控的隐私感、宁静感;④能够不断产生个人与空间或个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情感作用。
(二)地点感生产
地点感生产强调从人的感知、认知视角来辨识地点性的要素构成,人通过对各类地点性要素的感知获得一种地点认同感和依恋感,这种地点认同感或依恋感就是人对空间(环境)的情感作用,也是不同人地点感的生产、形塑过程。因此,从地点性建构和地点感生产的视角来看,地点感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人的心理、态度、价值、情感等,当然那些没有地点性特征的空间或环境大多不容易让人产生地点感。因此,具备地点性往往是地点感生产的空间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