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部地区FDI利用和环境规制现状
(一)FDI的绝对规模
自2004年“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以来,中部地区吸纳FDI的规模增长迅速,平均年增长率达到25.73%。到2012年年底,中部地区实际利用FDI已达430.302亿美元,相较于2004年增长了6倍多,占全国比重为38.5%[1]。中部地区各省份的数据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各省份吸引FDI的规模存在一个有趣的现象:尽管各省份FDI的初始规模不同,但随后却存在趋同之势,到2007年,各省利用FDI的规模基本相当(山西除外)。2007—2009年,各省又经历了一个相对一致的增长势头,保持了比较平稳的增长。2004—2009年,各省份FDI的增长路径表明,在某些影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各个省份在实际利用FDI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集聚。而在2009年以后,各个省份的FDI增长速度开始出现差异,增长路径也随之发散。其中,河南省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大幅领先其他省份;同时,安徽、江西和湖南继续同步增长,且增长速度要比2009年以前更快。此外,湖北和山西的FDI增长相对缓慢。从横向对比来看,除山西外,各省均保持了增长势头,而山西省的FDI引入规模较不稳定,有两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
图1 2004—2012年中部各省实际利用FDI额
(二)FDI的相对规模
国家或地区对FDI的利用水平,并不能简单地用绝对数量来衡量,也要看相对数量。FDI与GDP的比值能够很好地衡量某地区吸收FDI的水平,能更加客观地反映一个地区的开放度。本文将上一节各省实际利用FDI数据按当年平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后,与当年名义GDP对比,即用GDP对FDI总量进行校正,结果如表1所示。从表1可知,中部地区利用FDI的水平还是相对落后于全国水平(2004—2012年全国FDI与GDP的平均比率为2.5%)。中部地区总体FDI/GDP比率相对稳健,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04—2007年为第一个增长阶段,增长相对比较快速;2008—2012年为第二个增长阶段,这个阶段经过2008年的调整,增长更加稳健。
表1 中部六省利用FDI的相对规模
续表
说明:FDI的单位为亿元,FDI/GDP的单位为%。
(三)环境规制强度综合评价指标的主成分分析
中部地区FDI进入的领域主要为工业,而工业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工业废弃物排放,且以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工业“三废”为主。本文选取治理工业“三废”完成投资、治理固体废弃物完成投资、治理噪声完成投资和完成工业治理项目数等6个指标,利用时序全局主成分分析法,构建环境规制强度的综合指标。指标的构建步骤是:
第一,将6个指标标准化。各变量用减去其平均值的差值,而后除以标准差,得到标准化变量。
第二,用SPSS19.0软件对各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到三种投资数值的相关矩阵的特征值,按λ1≥λ2≥λ3≥λ4≥λ5≥λ6降序排列。
第三,按特征值大于等于1这一原则确定变量主成分,依据主成分和特征向量,得到各个因子得分的表达式y1、y2、y3、y4、y5、y6,它们是x1、x2、x3、x4、x5、x6的线性组合,而系数矩阵由对应的正交化特征向量矩阵构成。
第四,构造环境规制强度综合指标,将指标记为ERI,有:
根据上述步骤,即得到中部地区的环境规制强度综合指标。经SPSS软件分析得的值如表2所示。其中,各数值按大小排列,值越大表明环境规制强度越高。
表2 2004-2012中部六省环境规制强度综合指标(ERI)
续表
资料来源:2004—2012年间各省统计年鉴,并由笔者经SPSS 19.0计算得到。
表2显示,各省份环境规制强度并不是每年都在增强,而是呈现出每年变动各不相同的趋势;其中,安徽和江西表现出规制强度减弱的趋势;河南和湖北在2007年表现出最高的环境规制水平;江西在2006年出现了最高水平;而山西的最高水平出现在2008年,且该年山西的环境规制水平不仅在九年中最高,与其他省份相比也是最高。在2012年,环境规制强度最高的是湖南,其次是山西、安徽,而江西表现出相对最弱的环境规制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