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普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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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雍正皇帝严查曹家

根据《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有关记载,雍正帝刚上台就将苏州织造李煦免职,重新任命了新的织造官胡凤翚。雍正元年(1723)三月二十二日,胡凤翚向雍正具奏效忠,表示不负皇上委任,保证“一切关系国帑务期彻底清查”。在胡凤翚的奏折里,他报告发现李煦大量亏空,仅康熙六十年应存剩银六万三百五十五两零,并无库存。另外,还查出康熙三十二年,李煦根据内务府行文,动用银二千两,买米四千一百余石,并无存贮,且所用银两已经报销。还有,在李煦任苏州织造的三十年中,还有大量问题需要细查。雍正朱批:“逐细清察毋遗。”

胡凤翚报告后,雍正显然加大了清查江南钱粮的力度,直接派了专门监察弹劾官吏、参与处理重大案件的都察院大员,右佥都御史谢赐履赴江南办案。雍正元年十二月初一日,谢赐履向雍正报告了下列几点情况:

1.两淮巡盐代江宁、苏州织造向朝廷解送应上交银两已经多年。现已于雍正元年三月十六日奉户部指令,停止江苏织造向两淮支给银两。江苏织造应该上交朝廷的银两直接解送户部。

2.前任两淮巡盐御史魏廷珍在康熙六十一年两次解送苏州织造银五万两,户部认定这是“蒙混支给”,要求江宁巡抚追赔。

3.魏廷珍还解送过江宁织造银两共八万五千一百二十两。此事经户部研究,责令向江宁织造催还。但多次向江宁织造催办,没有得到任何回音。

鉴于以上情况,谢赐履向雍正提出两个建议:

1.将苏州织造应上缴银两一事与审理李煦亏空案合并,同时追缴;

2.江宁织造应上缴的银两,责令曹解还户部。

对谢赐履的提议,雍正完全赞同。不但如此,雍正还提到具体经办人何顺,提请谢赐履注意。雍正的朱批是这样的:照尔所请,谕部矣。闻何顺人甚明白,办事好,操守平常,且瞻徇情面,汝当劝诫之。即将朕旨谕伊知道。(《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雍正居然要求直接将御旨要点传达给案件经办者,明确提出不得徇情枉法。看来雍正是铁了心严办江南曹家、李家。雍正知道,李煦家和曹家都是跟了康熙几十年的老臣,在朝廷盘根错节,有极深的人脉关系,一般人动不了他们,惟有铁面铁心铁拳铁掌,才能掀翻他们。无情,正是雍正处理错综复杂政务的惯常手段。

曹家陷入困境,与雍正因江南亏空上任伊始就对江南织造印象不佳有关。然而曹等人又继续犯下若干错误,导致雍正终于决定对曹家下狠招。这方面,《关于江南织造曹家档案史料》提供了不少有价值的线索。

雍正四年三月初十,“内务府总管允禄等题孙文成曹等织造绸缎轻薄议处本”中提到,江南织造所织绸缎,在熟丝中掺加生丝,织品既粗糙又轻薄,按律罚俸一年。雍正传旨“依议”,亦即“同意”。这种事情无疑会给雍正留下不良印象。

不过,江南织造案子积年久远,不是那么容易查清楚的,直到雍正七年,案子还未审结。在这个过程中,苏州布政使缺员。布政使是督、抚属官,专管财赋和人事。因查案需要,雍正特地调浙江布政使高斌到苏州。高斌于雍正四年、五年时还在苏州织造任上,兼理税务,对情况非常熟悉。雍正在调补谕旨中明确要高斌“兼理清查之事,即令赴苏”。这里有必要读一读高斌奏折中的部分内容和雍正的朱批。高斌:臣蒙皇上天恩,调补江苏繁剧重地。其吏治不比浙江,且清查事务更关紧要。臣闻命之下,感激奋勉,敢不竭尽心力,以图仰报。(《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雍正皇帝的批复:此任原系繁剧之地,朕非用汝之才,用汝之不忍欺饰耳。百凡无隐,秉公竭力,更不瞻狥避忌,克勤克慎,偶有无心过咎,智力所不到处,朕自原谅于汝;设或稍涉欺隐,因私废公,则不汝轻恕也。勉力为之。(《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这是雍正七年的事情,足见雍正结案的迫切愿望和坚定决心。然而在雍正四年的时候,曹还在筹集银两还朝廷之债,不过显然无力还清。于是雍正五年,在江宁织造职位上呆了十二年之久的曹被革职查办,曹家迁往京城,彻底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