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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DRGs的医院支付理论:动机与结果
如前所述,DRGs医院支付制度之所以受欢迎主要是因为它可以影响医院的效率与质量。总体来看,DRGs医院支付制度带来三大动机(Lave,1989):①降低患者治疗成本;②增加患者治疗收入;③增加患者数量。表6.3总结了DRGs医院支付制度产生的三大基本动机,介绍了医院最主要的应对措施及对于效率与质量的影响。
表6.3 DRGs的医院支付制度动机及其对质量与效率的影响
续表
退一步想想:这些动机是如何产生的?从数学角度计算,在最基础的DRGs医院(病例)支付模式来看,医院治疗患者的收入由每个DRG( R 1)的固定支付费率( )确定,动机一(降低每病例成本)由此产生(Ellis和McGuire,1986):
图6.2用图形简化基本假设下患者的成本、住院日、医院收入与动机之间的关联。由于每位患者的医院收入( R 1)不取决于服务成本,因此医院有很大动力将成本降低至支付率( )以下。
医院降低病例成本主要有三大措施(Berki,1985;Miraldo等,2006),包括:(1a)缩减住院日;(1b)降低服务强度;(1c)选择医疗成本低于 DRGs支付水平的患者(未在图6.2中显示)。一方面,减少住院日、降低服务强度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是DRGs医院支付制度的预期结果。例如,优化诊疗流程可减少住院时间(Kahn等,1990);不提供非必要的医疗服务可降低服务强度。然而,另一方面,减少住院时间也可能会导致不当的提早(“未治愈出院”)出院问题,降低服务强度也可能导致患者无法得到必要的服务(“缩减服务”;Ellis,1998),这两种情况都将降低医疗质量(表6.3)。同样,选择患者也会产生预期与非预期结果。一方面,医院可以专门治疗具有比较优势的患者(例如医院选择身体情况较好的患者或者更为容易治愈的患者,从而提高效率与质量。而另一方面,却也存在“撇奶油现象”(Levaggi和Montefiori,2003;Martinussen和 Hagen,2009),即医院只收治治疗成本低于DRGs支付水平的患者(例如,如果DRGs分组规则中没有充分合并症问题,医院就会多收治没有合并症的患者),或推诿不能盈利的患者,完全不收治或将患者转移给其他医疗服务提供方。
图6.2 基本假设下DRGs医院支付的动机选择
DRGs支付制度的第二大动机——增加每病例收入(表6.3)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2a)改变编码行为;(2b)改变临床行为。如图6.2所示,这两种方式的目的都在于将患者重新划分为支付水平()更高的DRG组(DRG 2)中。预期结果是能完善诊断和操作编码,但也会产生一些为增加收入而欺诈的行为,例如虚构次要诊断或倒置主次诊断(“高编码”“错编码”,Simborg,1981;Steinbusch等,2007 ;Silverman和Skinner,2004)等许多非预期的结果。此外,如果医院提供额外(非必要)操作使得患者被重新划分到更高支付水平的 DRGs中(“博弈”“过度治疗”),并且以低于额外附加收入的边际成本完成这些操作,则也是一类非预期结果。
最后,基础假设下的DRGs支付制度中,医院的收入等于DRGs病例数乘以每组DRG的固定支付额,因此医院的第三大动机便是增加入院患者数量。增加患者既可能是预期结果也可能是非预期结果。一方面,如果在既往支付制度中患者存在排队等入院的情况,那么增加医疗活动可以提高医院效率,这会是预期结果。另一方面,如果为增加医疗活动而收治本可以在门诊完成的患者,那么医院效率就会降低。此外,在竞争环境下,医院为吸引更多的患者,可能会为提高医院声望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但也可能会致使医院只提供可衡量的且质量容易得到保证的医疗服务。
总之,DRGs的预期与非预期结果是紧密交织。最重要的一点是,DRGs支付不受患者医疗成本的约束。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医疗市场,支付者很难监控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活动或行为,这一问题尤其严重(Lave,1989)。此外,由于DRGs直接取决于医院行为,医院就会有极大的动机提供强有力的激励(Frant,1996),同时非预期结果也就会随之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