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3.5 调 节 池

3.5.1 调节池容积应根据废水排放规律、水质水量变化、生产班次、处理工艺、周工作日等因素确定,在无确切的数据时,宜采用8h~24h平均时流量确定。

3.5.2 调节池宜敞开设置,当封闭时应有通排风设施。

3.5.3 调节池内宜设置曝气搅拌系统,当调节池后处理单元为水解酸化池时应采取机械或水力搅拌措施。

3.5.4 调节池应设置集水坑。

3.5.5 调节池预曝气气量应按每100m3池容积的1.0m3/min~1.5m3/min确定。当采用潜水搅拌机时按4W/m3~8W/m3设计,且符合池底流速0.15m/s~0.35m/s的要求确定。当调节池有可能产生恶臭气体时应加盖和采取臭气处理措施。

3.5.6 大型废水处理工程具有特定排水、生产事故排水或设备大修时应设置事故池。事故池容积应大于一次事故排水量或特定排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