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和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和运行经验,广泛征求全国有关纺织科研、设计、生产企业、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废水处理、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废气处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与利用、噪声控制、绿化。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增加膜生物反应器(MBR)新型废水处理技术和喷水织机废水、缫丝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技术章节,并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解释,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寄至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上海市长寿路130号,邮政编码:200060,E-mail:jpl_2006@126.com),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东华大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
主要起草人:蒋震华 武文翔 金平良 尹振文 徐竟成
杨 波 陈季华 余淦申 周慧华 梅荣武
顾震宇 钟 重 李 方 李 健 王新民
龚成晨 刘 伟 赫连晓伟
主要审查人:胡雨前 吴 新 张世平 刘承彬 陈 扬
杨瑞英 周乃然 杭汉桂 周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