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我国法律对劳动者加班及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案例背景
孙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家私企工作。孙某刚入职,对公司很多业务不太熟悉,所以公司老总以熟悉业务为由,要求孙某每天加班一小时,以尽快熟悉公司的业务,孙某按照老板的要求做了。经过一个月,孙某已经熟悉公司的业务了,各方面的工作也步入正轨。公司老总又以锻炼孙某为由,每天都给孙某一堆工作,并要求其尽快完成,并且仍然要求其每天加班一小时。孙某苦不堪言。一天终于到了周日,孙某心想终于可以在家好好休息,可是上午接到公司老总电话,让孙某去公司加个班,为了保住工作,孙某只能硬着头皮去加班。
学法有疑
我国法律上对劳动者加班以及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孙某老总的加班要求是否违反法律的规定?
法律讲堂
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在本案中,该公司并没有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老总以各种理由要求孙某每天加班一小时,并要求孙某周末加班,很显然依照上述的法律规定,公司老总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法律规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句话说法
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加班以及加班的时间等都作出了具体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变相或者强迫劳动者加班,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