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一)县域经济的迅速发展为泛县域产城融合提供了新机遇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县”作为国家基本的行政单位,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史记》中就曾提出“郡县治,天下无不治”的理念。而在当代中国,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是实现民族振兴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基地,也是干部干事创业、锻炼成长的基本功训练地”。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近年来的高速发展为中国经济提供了强劲的发展动力和市场空间。目前,我国现有2800多个县,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0%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其发展迅速,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2018年县域工农业总产值占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经济总量达39.1万亿元,约占全国的41%。由此可以看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协调发展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着力点。
县域经济的各项指标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的比例直接体现了在国家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在2002年11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发布的报告指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2007年10月,十七大报告更是提出具体的要求:“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在2012年11月发布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形成。”2013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推进农村改革,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支持适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发展。”中央出台的这些政策文件反映了我国对于加强发展县域经济的决心,在不同阶段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和政策支持。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县域经济传统发展模式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传统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依靠要素投入量增加模式和依靠要素投入效率提高模式,不论县域采取哪种经济发展模式,它都必然受当地的经济因素的影响,比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资金充裕程度、劳动力状况等[1],容易造成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割裂的情况,进而引发职住分离、环境污染严重、土地利用效率低、对高端人才吸引力缺乏所导致的创新能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影响到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尽管从历史的角度看,我国县域的发展模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即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但从现实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传统的县域发展模式越来越不符合当代中国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机遇下,我们迫切需要为县域发展找到新模式,这为泛县域产城融合提供了新机遇。
(二)新型城镇化为泛县域产城融合提供了新平台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58%,比1949年年末提高了48.9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71个百分点,城镇常住人口达到8.3亿人,城市个数由132个增加到672个,建制镇个数由2000个左右增加到21297个。由此可见,经过70年的发展,我国城镇化水平已经大幅度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大力推进城镇化是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途径。[2]随着政府不断在县域内进行工业园区、新城以及新区建设,县域经济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在此过程中可以看到,一些地区由于忽略城镇化与产业发展必须匹配的规律,导致出现了产业与城市两者割裂发展情况,一些县城的房屋空置率居高不下,出现“鬼城”现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CHFS)发布的《2017中国城镇住房空置分析》最新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城镇地区住房空置率为21.4%,全国城镇地区的空置住房6500万套,商品房的空置率已高达26.6%。表面看是房地产开发过度导致的,实质上是产城分离问题,即在城镇化过程中,城市的建设没有依托现有的产业基础作为支撑。
在此背景下,我国的城镇化战略被赋予了全新的内涵。在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首先明确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障碍,我们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在2014年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推进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2019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由此可见,我国城镇化由过去的注重量的增加转变为注重区域协调和产城融合。因此,新型城镇化道路成为推进我国县域经济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途径,为泛县域产城融合提供了新的平台。
(三)泛县域产城融合成为壮大县域经济的新方向
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历史,工业化和城市化互动发展成为一个主要特征。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经济社会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2018年,我国人均收入为9732美元,工业产量增加值达到4.61万美元,占GDP的33.89%,城镇化率为59.58%。由此可见,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是各种矛盾突出的阶段,诸如环境污染严重、生态保护不足、贫富差距过大、城乡二元结构等问题亟须解决。
县域经济是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重要力量,是实现民族振兴的重要基础。以湖北省为例,2008年至2018年,县域生产总值规模就从6060.2亿元发展到2.37万亿元,增加了3.9倍,占全省GDP的60.3%。另外,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以东南沿海为代表的部分县(市)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这些县(市)已经成为国家整体经济中最具活力的发展区域之一,也是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示范区域,比如,浙江海宁、江苏昆山、福建晋江等。然而,县域也是发展优势和困难问题“双突出”的区域。发展优势表现在发展潜力大、资源丰富、吸纳人口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目前我国县域内产业结构层次不高,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二是县域市场主体创新能力不足并且缺乏活力,导致经济发展后劲明显不足;三是县域内乃至县域间的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严重。
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紧迫性问题促使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1年我国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出了“两化互动、产城共融”的发展理念,通过产城融合来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由此被提上议事日程。2015年7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产城融合示范区是指“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在促进产业集聚、加快产业发展的同时,顺应发展规律,因势利导,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理念,加快产业园区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经济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为新型城镇化探索路径,发挥先行先试和示范带动作用,经过努力,该区域能够发展成为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城市服务功能完善、边界相对明晰的城市综合功能区”。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县域的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支持城镇化地区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推动制造、加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文件中指出,“进一步细化区域政策尺度”。国家的这一系列举措表明产城融合工作已经由理论探索进入到了实操阶段,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中融入泛县域产城融合的理念,解决当前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共生、不绿色的问题,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方向。
二 研究意义
(一)学术价值
产城融合是社会经济提倡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是产业与城市协同发展的必然选择,研究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一是通过研究泛县域视角下的产城融合,可以把“县域产城融合理论”扩展到“泛县域产城融合理论”的研究领域。现有文献中对产城融合的研究大多数是以一个行政区域或是行政区域的某个分区的视角开展论述的,而打破县域行政区域规划,进行跨县域产城融合的研究较少,特别是泛县域的产城融合共生问题。二是可以从学理上归纳泛县域产城融合共生的发展规律,可以把“产城融合理论”扩展到“产城融合共生理论”的研究范畴。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某一区域的产城融合方面,但研究仅仅停留在产城融合是不够的,产城融合共生才是目标。泛县域视角下的产城融合共生应该有其自身的演化特点和规律,而且其目标应该是融合共生。
(二)应用价值
县域经济的发展如何在技术水平、产业水平、财政基础等条件不高的情况下实现生态与经济的融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选择什么样的指导思想显得尤为重要。“泛县域视角下产城融合共生”概念的提出,具有以下应用价值:一是可以指导县域政府制定和实施“跨县域产城融合”规划和政策。通过制定跨县域产城融合规划,可以为县际间城市与产业发展中同质竞争、重复建设、资源分割等问题提供很好的解决思路。二是可以为县域政府推进泛县域产城融合共生提供路径支持。即从跨县域的整体角度出发,基于共同的生态资源和经济利益,提出共同的产城融合共生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