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镇、街市与乡上
近年来,许多羌族并不住在村寨里,因此也脱离前述的经济生活。他们住在交通较方便而有商业、行政等机能的地方。在羌族地区,这种地方大约可分为三级:城镇、街市以及乡上(见图二)。
图二 沟内与沟外的世界
可称之为城镇的几乎都是县城,如茂县的凤仪镇、汶川县的威州镇、理县的杂谷脑、松潘县的松潘城与北川的曲山镇等等。由于主要公路线沿着岷江、杂谷脑河、湔江修建,因此城镇也都位居沿河的交通要冲点上。各地县城是羌族地区的商业、文教与政治中心。更重要的是,这也是村寨羌族认识其他羌、藏、回族,并因此认识自身民族属性的地方。许多羌族居民在此或任职于政府机构,或经营商铺、摆摊贩卖,或从事劳力工作与服务业。近城镇的村寨居民,更经常在早晨挑农产品到城镇上卖。尤其到了夏季花椒成熟的季节,汶川与茂汶县城都是著名的花椒集散市场。近年来,九寨沟、黄龙、红原草地等旅游区的开发,也为公路沿线的汶川、茂县与松潘带来丰富的商机。为了吸引观光客及凝聚民族认同,各县城中也经常举行各种羌族民族庆典与展览活动。
大小不等的街市,夹杂在几个县城之间,如茂县到松潘间有沟口、渭门、太平、镇江关,汶川到茂县间有雁门、南星、石大关,汶川到理县间有桃坪、通化、薛城等街市。这些坐落在沿河交通线上的街市,长度由两三百米到不足一百米,通常有些卖日用百货的商店,几家简朴的饭馆与住宿之处以及农产、药材的代理收购站。有些街市本身也是区政府所在,附近通常有一所小学。街市是邻近几条沟的村寨居民会面与交易的地方,也是往来客货车司机、旅客打尖休息之处。附近村寨中的男人,闲着没事都喜欢到街市上逛逛,找朋友聊天,也借此得知外界发生的一些事。同城镇一样,街市也是各民族混居的地方。
在高山深沟之中,乡政府所在之河坝(溪流旁的河阶地)一般称作“乡上”。在这儿,除了乡政府之外,经常还有一两家食堂,几家小卖铺与村的供销社以及几家由山上迁下来的农户。这样的农户如果聚集成村,便称为河坝村,乡政府经常便设在河坝村中。若有班车进入沟中,这儿通常也是班车的起点与终点站。从外面带货进沟的村民,在此下车后,便背着货继续沿着溪谷走上山。乡政府与村寨居民的生活有密切关系。地方的乡长、书记,经常下乡组织开会、宣达解释政令、扶贫、救灾或解决纠纷,村寨居民也常常到乡上办事洽公。因此“乡上”是同一沟中各村寨居民交往会面之处。他们经常能在此遇到相熟的朋友,一同在小饭馆或杂货店中喝酒、摆条(闲聊)。乡上通常也有小学,但一般认为其水平比不上街市的小学,所以少数有办法的村寨民众,便把小孩送到外面街市的小学就读。然而,乡上的小学又比深沟高山村寨中的“乡村小学”来得好,因此许多村寨居民都让他们的子女到乡上就读。这些孩子上学、放学,经常需走上几个小时的山路。
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下,由1980年代初开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羌族所居各县中,许多地方政府的职位都由羌族知识分子担任。住在城镇、街市与乡上的羌族民众,有些在地方政府各单位担任工人、司机、工友与厨司等劳动职务。其中更有一部分任职于少数民族区域自治下产生的各种公职,如各级自治政府领导、干部、民族学校老师以及各级党委、政协与人民代表大会等等;这一部分民众,便是以后将常在本书中出现的“羌族知识分子”。他们所以能生存于村寨之外的环境中,主要是由于他们作为国家与羌族人民间桥梁的身份。对村寨民众而言,他们是国家的代言人;对国家而言,他们又是羌族人民的代言人。作为国家之代言人,他们必须熟知汉文知识体系,了解本民族在中华民族中的地位以及国家政策与当前局势。一方面,他们在追求个人与本民族利益时,能顾及国家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另一方面,由于他们在国家或整体社会中的特殊地位,部分也来自他们是本土民族文化的诠释者与代言者,因此他们也必须掌握本民族知识。然而,无论是汉语语言文化知识还是本土知识,他们都不仅是学习者和推广者,同时也是选择、诠释与创造者。
显然,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州的城镇中,“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文化”是一项可分享、争取的资源,不只是因此产生的政府公职和较优厚的经济、文教、观光开发建设经费,也包括较优越的生育与子女就学机会。于是在此资源匮乏的整体环境中,城镇中“少数民族”此一领域,提供了一个相当可靠的、低风险的生存空间。以公职人员的薪水来说,他们的收入可能比不上许多勤奋致富的村寨农民。然而,村寨中的父母们却竞相将子女送入较好的学校就读,期望子女未来能成为民族干部。这不只是因为村寨生活苦,他们希望下一代能脱离每天爬坡上下寨子的生活。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在追求最低风险的经济考量下,成为民族干部是一种较“经济”的生计方式。然而城镇中“少数民族干部”此一领域资源也相当有限,因此形成另一种资源分配与竞争场域。教育是进入此一场域的重要关口,如何将小孩送入城镇中的学校,特别是进入培养民族师资与干部的民族师范学校,成为羌族间一种激烈的竞争。每年暑假,许多羌族家长都在为孩子的就学奔走、请托。就此而言,城镇中的羌族自然占了许多优势。
进入少数民族公职此一领域后,各地区之少数民族干部间也有激烈的资源竞争。资源竞争不只是关乎个人的权力与利益,也关乎群体的权力与利益。
城镇与村寨是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造就不同的“羌族”。因此,在许多生活层面上,两者都维持微妙的密切关系。城镇中羌族,特别是知识分子,由于他们很早就离开村寨就学、工作,因此大多无法说“乡谈话”,汉话(川西方言)是他们的共同语言。在穿着上,他们也与一般汉人无别。然而,他们都认为“典型的羌族”是村寨中那些说“乡谈话”、穿着羌族服饰的人(特别是妇女)。他们欣赏、记录、研究这些羌族文化,并引以为豪。对于村寨民众而言,这些居住在城镇的本民族知识分子,却是相当值得称羡的对象。他们从城镇中人那儿得到新知识(包括民族知识)以及学习新的物质享受。村寨的人进城时,常送他们一些自家生产的腊肉与农产作礼品,而城里的人则帮助这些同乡与城中的各种机构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