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学论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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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题的提出

由于比较文学是一门相对年轻又成长迅速的学科,从19世纪末形成以来,关于它的学科的界定就一直在游移变动中。从最早的“文学的比较的历史的研究”,到20世纪中期以后“文学的多民族角度的研究”和“文学与其他知识关系的研究”或“文学的批判的审美的反思”等提法,直到今天的“科际整合”和“文化综合研究”,各种不同的观点,既反映了学术思想的活跃,又无可回避地显露出边际的模糊。即便在学界内部,关于比较文学是一门学科还是一种方法的歧议,至今仍未停歇。

在我看来,比较文学应该是一门学科,出现上述情况,则同它的属性密切相关。从根本上说,比较文学代表了一种超越性的视野,试图突破国家、民族、语言、文化和学科的界限,来研究文学。它不满足以单一方式来考察文学,而希望从更大的范围,来洞察文学的特质。但这一规划从一开始即遇到困难。单从经验层面看,想要超越国家、民族、语言、文化和学科的界限,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得到的吗?一个人能够擅长几门知识?了解多少国家的文学发展?……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比较文学曾反复强调要把比较放在确凿的“事实的联系”的基础上——似乎从诞生之始,它就意识到了超越性的研究隐含着失去根基的危险,所以努力想证明自己的可靠性及合法性。

今天的比较文学当然不同于初创阶段,“事实的联系”不再是绝对的前提,更被重视的是精神、灵魂,甚至审美气质的共鸣与共谐。在采纳吸收了20世纪以来各种新潮理论,包括文艺学美学的最新进展后,比较文学正在向着前所未有的空间拓进。但并不意味着学科的合法性问题继续以新的形态存在着。主要表现为,众多衍生的分支学科发展迅猛,以至几乎无法再对比较文学做总体的把握,换言之,比较文学在无限膨胀的同时正不知不觉地在淡化自己的身影,而它向文化领域的全面进入,业已引发了比较文学是否已背离了文学研究的方向的争论。

如果要确立比较文学是一门学科的观念,就不得不对它的基本原理进行探讨,做好基础理论的建设。正如比较文学界一位元老级人物一句语简意赅的名言所说的,“比较不是理由”。比较文学的超越性的学科性质是否合理和可能,本身就是个严肃的学理问题,今天更需要提升到现代意识的高度上加以论证。本文打算讨论的可比性,就是这方面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