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例
一 对象
本书范围限定在法国,时间为2001—2005年。对象主要为以下几个部分:
1.中国文学作品的译本目录:凡是在中国大陆(内地)、台湾、香港、澳门及法国华侨用中文出版的文学作品都包括在内。
2.中国文学专著或论著的译本目录:凡是在中国大陆(内地)、台湾、香港、澳门及法国华侨用中文出版的文学专著或论著都包括在内。
3.中国文学研究论文目录:凡是在法国用法语发表的关于中国文学的论文都包括在内,其中有期刊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
4.中国文学研究著作目录:凡是在法国出版用法语出版的关于中国文学的著作都包括在内。
5.中国文学研究重要论文的选译或摘译:选取几篇有代表性的法语中国文学研究论文全文翻译或摘要翻译,供研究者参考。
6.中国文学研究重要著作内容简介:选取几部有代表性的法语中国研究著作,根据作者自己撰写的摘要进行译介。
7.法国的中国文学及汉学研究机构:介绍在法国或由法国学者或机构主办(在法国之外)的中国文学及汉学研究机构。
8.相关重要期刊:选取在法国出版或由法国学者或机构主办在法国境外出版的主要或经常发表中国文学或汉学论文的期刊。
9.相关学术会议:介绍2001—2005年间在法国召开的以中国文学研究为主要内容的研讨会。
10.学者介绍:选取部分在法国有一定影响的汉学家或中国文学翻译家进行介绍,以2001—2005年有论著或译作发表的为主。
11.法中人名对照表:凡是在本书中出现过的现实人物名字(文学作品中的虚构名字不收,译介论文脚注中的名字收入,尾注中的名字酌收)都收集在内。法国人按法语名字姓氏首字母顺序,中国人按其在法语译本或著作中出现的法语名字姓氏首字母顺序,法国人和中国人的姓名混合编排。
二 编排
1.所有著作、译作、论文首先按年度先后顺序编排,在同一年度内按作者法语姓氏(中国作者或华裔作者的名字以其译作采用的法语名字为准)的首字母顺序排列。译作的作者如果佚名,分两种情况处理:法文版封面有Anonyme或Anonymes(无名氏)的,则按其字母顺序参加排序,如果关于作者无任何标识,则以第一位译者的姓名代替作者姓名参加排序。
2.中国文学或汉学重要机构按其名称第一个实词的首字母顺序排列。
3.重要学术期刊按其题名的第一个实词首字母顺序排列。
4.相关学术会议按其召开的时间先后排列。
5.汉学家或翻译家按其法语姓氏首字母顺序排列。
三 译名
1.中国文学作品、著作的作者名首先标其中文本名,然后在括号中标注其发表的法语著作或期刊上的法语译名,如未能找到其本来中文姓名的,按其汉语拼音或威妥玛拼音译名翻译成中文,并在其后用括号标“音译”。
2.中国文学作品、著作的译者名首先标其法语姓名,其后在括号中列出依惯例使用的中文译名。
3.法国学者的研究著作或论文,先列出其法语姓名,然后在括号中列出依惯例使用的中文译名。
4.“法中姓名对照表”中的人名,先录法语名字,其后录中文姓名或中文译名。法国汉学家如有中文名字的,采用其自用的中文名字;没有中文名字的,按其法语姓名中译的惯例译成中文附于其后。中国作者的名字绝大多数采用其本来的中文姓名,如未能找到其中文姓名的,按其法语姓名采用的汉语拼音或威妥玛拼音翻译成汉字,并在其后用括号标出“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