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士人生活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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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中国第一个律师——名家邓析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律师当是春秋时期郑国的士人名家邓析。

当儒、墨、道几个学派各执一说,相互辩难的时候,又出现一个与各家学说都不相同的流派——名家。在先秦典籍中,没有出现“名家”这一术语,西汉初年司马谈最先使用这一称呼被人接受而沿用至今。

名家与其他各家不同,这一流派没有前后师承的关系,只是在关于名实的辨析上有相同点。名家的特点是抽象思辨能力强,知识思维发达,在逻辑学上有突出贡献。

春秋战国之交,社会急剧动荡,以周礼为核心的文化体系和典章制度已分崩离析,人们的观念、价值取向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旧事物徒有虚名,许多新事物有实无名,这就要求文化界的先驱人物对这些名与实不相符的情况作出反应,给予解释,于是名实之辨即成为当时思想家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名家在这一历史时期出现的原因。

在先秦诸子关于名实关系的论争中,各派观点不同,均与其政治倾向有关。孔子一再强调正名,要求实与名相符合,使社会各阶层重新回归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原有秩序中,体现其怀旧复古的思想。而墨家属于下层平民利益的代言人,因此特别强调和重视现实,主张一切从社会现实出发。道家则崇尚自然主义,提出“无名”,认为名言概念是统治者限制人之个性的桎梏,只有否定名理概念对事物的限制,人才能获得绝对自由,复归大道本真的状态。简言之,儒家重名,墨家贵实,道家无名。

在这期间,有一些智者不局限于名实关系的讨论,而是把名实割裂开来,对“名”本身或名与名之间的抽象逻辑关系进行反思和论证,利用概念的灵活性和抽象性提出一些超乎常识的命题。关于名家的出身,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说:

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及警者为之,则苟钩<钅爪>析乱而已。[40]

班固的意思是说名家出于礼官,孔子便提出正名的意见,而孔子的正名指的就是礼制下的名分。这本来是儒者所擅长的,但到那些好玩弄概念游戏的人手里,则弄得支离破碎。

据现有资料记载,最早的名家当是春秋末期的邓析。邓析是郑国人,与孔子、老子同时代。他做过郑国大夫,与著名政治家子产是对立派。为了治理好国家,子产把刑法公开,让百姓都知道刑法内容,以便执法的公正。子产把刑法铸在鼎上,这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向本国人民公开的刑法,史称“铸刑鼎”。

以前,法律没有公开,法官怎么宣判都可以,因为别人不知道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铸刑鼎后,法律公开,人们便可以为自己或他人辩护了。于是,“讼师”也就应运而生。所谓的讼师,就是帮助他人诉讼打官司的人,其性质相当于现代的律师,邓析便属于这类人。从某种意义上说,邓析算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律师。《吕氏春秋·离谓》载:

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41]

可见邓析专门给法官出难题,为受审判的百姓打官司,并收取一定的诉讼费。此外,他还培训律师。至于“以非为是”和“以是为非”,是因为当时法律粗糙,漏洞多,因此邓析可以利用法律本身的这些弱点。

关于邓析的生卒年,目之所及的记载都是公元前545~公元前501年。但子产铸刑鼎是在鲁昭公六年(前536),此时邓析刚刚10岁,难以与子产辩论和对立。子产死在公元前522年,死时邓析也只有24岁。《吕氏春秋》说子产杀了邓析,但子产死后邓析尚生存了21年,显然不是子产所杀。邓析生年似乎应当更早一些。此问题对于本文关系不大,不详考。

邓析之后名家的代表人物是惠施。此人与庄子同时,二人关系密切。惠施与庄子是难得的一对辩友,他们在辩论过程中常常出现非常有趣的故事。最著名的是“梁上之辩”,《庄子·秋水》篇生动地记载了这一故事: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子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42]

如果仅从这一段对话的辩论来看,其实是惠施胜利了,而庄子最后用偷换概念的办法勉强为自己找了个台阶下。

惠施的著作失传,但我们从《庄子》中可以看出其论辩的话题很多。《庄子·天下》篇保存了惠施思想的十个命题。这些命题引起后世种种不同的解释,莫衷一是。我们只把《庄子》中关于十个命题的一段话录出,以供读者阅读和思索:

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历物之意,曰:“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也。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43]

惠施的这十个命题,引起好辩者的广泛兴趣,他们受此启发,又提出许多奇谈怪论,如:“卵有毛,鸡三足,郢有天下,犬可以为羊,马有卵,丁子有尾,火不热,山有口,轮不碾地,目不见,指不至,至不绝,龟长于蛇,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凿不围枘,飞鸟之景,未尝动也,镞矢之疾,而若不行不止之时,狗非犬,黄马骊牛三,白狗黑,孤驹未尝有母,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辩者以此与惠施相应,终身无穷。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44]

此处提到的公孙龙是战国后期人,与战国四公子同时,曾在平原君家做客卿。他最著名的论题是“白马非马”和“离坚白”。所谓的“白马非马”是说白马不是马;所谓的“离坚白”是就一块白色石头来说,“坚”是指其质地,是用触觉感知的,而“白”是指其颜色,是用视觉感知的,如知其坚则不能知其白,二者是分离的。这听来是荒唐的,但公孙龙却将其论述得头头是道。这是形式逻辑思辨的问题,比较复杂,此处不作论析。

关于好辩论的智者,司马迁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有这样几句话:“自驺衍与齐之稷下先生,如淳于髡、环渊、接子、田骈、驺奭之徒,各著书言治乱之事,以干世主,岂可胜道哉!”这便是后世所谓的稷下学派。这当是战国后期最后一个充满自由气氛的学术阵地。荀况曾经在这一学派活动的后期来到这里,并担当学术领袖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