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从文献看早期题跋
在图像上题字,在西汉时期已经出现。《汉书·苏武传》载,甘露三年(前51年),汉宣帝(刘询,前91—前48年)思股肱之美,命人图霍光、张安世、韩增、苏武等十一人于麒麟阁,“法其形貌,署其官爵姓名”。王晓骊认为,这是最早的题画记载。《历代名画记》卷四引《东观汉记》载,汉灵帝(刘宏,157/156—189年)令工书画的蔡邕(133—192年)画五代将相于省,兼命为赞及书,书画与赞,皆擅名于代,时称三美。至东晋,被认为是“晋代书画第一”的王廙(276—322年)为勉励王羲之(303—361年)而画《孔子十弟子图》,并书写散文式的长赞。《南史》卷八“梁本纪”载:“帝(梁元帝萧绎,508—555年)工书善画,自图宣尼像,为之赞而书之,时人谓之‘三绝’。”这均是早期的自书自画与自题。笔者以为,以上的题画与今天所论的书画题跋还有所区别。今天所理解的书画题跋,更多的是对书画作为艺术品看待而生成的品评与观感,而非单纯功能性的图示、图赞和后记。但早期的题写多类似于前述功能性的文字。
唐以前的绘画,实物已经不可多见。傅申先生认为,最早的题跋应是以佛经抄本之后的题记文字出现的(图1.1.1),大多数产生于五六世纪。他举出一件公元296年的写经,其后有五行文字,注明了年、月、日和字数,相当于是抄写人的后记。然而佛经在抄写之时,并非是作为艺术品进行制作的。若考虑到作为艺术品的书画,我们从《历代名画记》卷三《叙自古今跋尾压署》等文献出发,可见题跋的状况。
第一,文献表明唐代以前收藏的法书名画多采用押署的形式,一般不作钤印,此时题跋已经初步形成。
图1.1.1 晋代佛经题跋,公元296年(采自《海外书迹研究》,第166页)。
《历代名画记》卷三《叙自古跋尾押署》载:“前代御府,自晋、宋至周、隋,收聚图画,皆未行印记,但署列当时艺人押署。”刘涛提到,此意即在唐以前的绘画收藏中,不钤盖收藏印记,而是列出当时的鉴定者以及绘画者的署名。从西汉到东晋,虽有收藏,却无造伪,至南朝有人悬金购买二王书迹,导致趋利之徒伪造名迹。故他认为,鉴定的押署活动,是从南朝开始的。南朝的鉴定活动,主要偏重于书法。所谓押署,就是宫廷鉴识艺人在藏品上署名,作为秘藏和鉴定的标记。刘涛梳理出押署之人,南朝宋有张则、袁倩、陆绥;南朝齐有刘瑱、毛惠远;南朝梁有沈炽文、唐怀充、徐僧权、孙子真、庾於陵、法象、徐汤、孙达、姚怀珍、范胤祖、江僧宝、满骞、陈延祖、顾操;南朝陈有杜僧谭、黄高;北齐有丁道矜;隋代有江总、姚察、朱异、何妥。如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王羲之《平安何如奉橘三帖》中,《平安帖》右下有“(徐)僧权”(半),《何如帖》右下有“(姚)察”“(唐)怀充”押署。卷后有“开皇十八年(598年)三月廿七日。参军士学士诸葛颖(536—612年)。咨议参军开府学士柳顾言(537—605年)。释智果。”
《法书要录》卷四所录唐代韦述《叙书录》中,载二王、张芝、张昶等真迹,梁则满骞、徐僧权、沈炽文、朱异;隋则江总、姚察等署记其后。唐太宗(李世民,598/599—649年)又令魏、褚等卷下更署名记其后。这里魏、褚应是指魏征(580—643年)和褚遂良(596—658/659年)。可见唐代的押署延续了前朝的格式。从载录来看,押署这一形式至少从南朝延续到了初唐。而这些押署之人,许多是著名画家或书家,如南朝宋的张则、袁倩、陆绥;南朝齐的刘瑱、毛惠远等。《历代名画记》卷二《论鉴识收藏购求阅玩》中又道:“夫识书人多识画,自古蓄聚宝玩之家,固亦多矣。”可见当时鉴藏之人大多书画兼通。我们在《万岁通天帖》《快雪时晴帖》等唐代钩摹法书中可以见到南朝梁的满骞、姚怀珍、唐怀充押署的形式,当时人常将姓名题于本幅,甚至墨迹行文的字里行间。
第二,隋代至唐代与前朝相比又有所变化,除了押署,又出现了跋尾这一称谓,是后世书画题跋的滥觞。不过,跋尾和押署之间似乎并没有明确的区分,有时合称“押署跋尾”,记录绘画的诸种信息。如贞观年间,褚遂良监管绘画的装褙后,录入与鉴藏有关的简要信息,但很少出现对绘画本身的品评。因此跋尾的功能主要是信息的实用载录,如果信息有变动,可能就删去前人所录。如至开元年间,玄宗要求鉴定者押署跋尾,当时的刘怀信等人把前代的鉴定者姓名挖掉,署上自己的姓名。韦述《叙书录》也提到,开元五年(717年),陆元悌等割去前代名贤押署之迹,惟以己之名迹替代;另将前人的“三藐毋驮”印以墨涂去除等。此外,鉴藏钤印也在唐代开始出现:“右军之迹,凡得真、行二百九十纸,装为七十卷;草书二千纸,装为八十卷;小王及张芝等亦各随多少,勒为卷帙,以‘贞观’字为印印缝及卷之首尾。”“至开元年间,玄宗自书‘开元’二字,以印记之。”
具体题跋的情况,如《历代名画记》卷三《叙自古今跋尾压署》中所录,“大业年月日(奉敕装)”“开皇年月日(内史薛道衡署名跋尾)”“开皇年月日”(参军事学士诸葛颖,咨议参军开府学士柳顾言,释智果。)与《平安何如奉橘三帖》一致,“唐朝武德初秦王府跋尾。(主簿、上开府薛收,文学褚亮,亦有褚亮下更署虞世南姓名。)”至初唐时期题跋的初步形式完备:“贞观年间,河南郡公褚遂良等监督书画装裱,均记入当时鉴定者之押署、跋尾、官爵、姓名。贞观十一年月日,兵曹史樊行整裱装、拼接数张纸。宣义郎、行参军李德颖,数功曹参军、金川县开国男(爵)平俨,典司马、行相州都督府司马苏勖监(修)。银青光禄大夫、行黄门侍郎、扶风县开国男(爵)章挺监(修)。”这样的题跋内容,与佛经抄本之后的题记存在相似之处。
第三,跋尾上的钤印,开始注重美观的视觉效果,表现为由收藏者(帝王)亲自书写。如《历代名画记》卷三《叙古今公私印记》中所录,前述唐太宗自书“贞观”二字并做成二小印,玄宗也自书“开元”二字做成一印。此外,印的种类、形式、内容也逐渐丰富,又有集贤印、秘阁印、翰林印,这些属于收管图书之所的印;还有宫中图书寮“弘文之印”,印拓本书画的官印“元和之印”。属于品鉴收藏印的有东晋尚书左仆射周顗印,雌字(白文)“周顗”;南朝梁的徐僧权印“徐”;唐朝魏王泰印“龟益”;太平公主驸马武延秀印,采用胡书(梵文)“三藐毋驮”;还有作为画家所用的“周昉印”等等。张彦远认为,这些印鉴“千百年可为龟镜”,要识别图画,必须明了这些跋尾印记,此乃是书画之本业。
第四,跋尾经由装裱的方式接裱于书画之后,扩充了题写的空间,为题跋的发展作了准备。从张彦远《法书要录》卷四中所载“唐褚河南《拓本〈乐毅〉记》”看,当时鉴藏人的品评意见,以记录的方式在案:“贞观十三年(639)四月九日,奉敕内出《乐毅论》,是王右军真迹,令将仕郎、直弘文馆冯承素摹写,赐司空、赵国公长孙无忌,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梁国公房玄龄,特进、尚书左仆射、申国公高士廉,吏部尚书、陈国公侯君集,特进、郑国公魏征,侍中、护军、安德郡开国公杨师道等六人,于是在外乃有六本,并笔势精妙,备尽楷则,褚遂良记。”从这段文字看,是关于《乐毅论》摹写、赐给和品质的记录。此外历朝历代的押署,也可以通过在卷后添加的方式得以保留。如《法书要录》卷四,唐韦述《叙书录》载:“梁则满骞、徐僧权、沈炽文、朱异,隋则江总、姚察等署记其后。太宗又令魏、褚等卷下更署名记于后。”
第五,书画装褙的成熟,使题跋也被视为作品的一部分。根据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卷三《论装背褾轴》中的载录,在晋代之前,书画的装裱水平不高;至南朝宋,范晔(398—445年)开始从事装裱工作;至宋武帝(刘裕,363—422年)时期的徐爰、宋明帝(刘彧,439—472年)时期的虞龢、巢尚之、徐希秀、孙奉伯编修宫廷的绘画和书帖,装裱才达到了十分优秀的水平。此外梁武帝命朱异、徐僧权、唐怀充、姚怀珍、沈炽文等又加以装护。由此可见,南朝宋至南朝梁时期,书画装褙多由编次人或品鉴人主持。至唐太宗时期,命起居郎褚遂良、校书郎王知敬等监督这项工作。张彦远提到,装裱时需要注意首尾的完整性,尤其是名品,不能随意割截改移。而若将不同品级的作品装裱成一卷,则应将上等作品放在卷首,下等作品放在卷中,中等作品放在最后,以适应人们的观赏心理。虽然前文提到有将跋尾割去的现象,但宫廷鉴藏将不同作品连缀在一起,合成“书集”或“画集”的卷轴,起到了对作品完整性(包括押署跋尾)保护的作用。
第六,由于唐代与西域的交流,书画中出现了外来文字的题跋和印鉴。前述武延秀的胡书(梵文)“三藐毋驮”即是一例。(图1.1.2)再如武平一所撰《徐氏法书记》,载曰:“至中宗神龙中,贵戚宠甚,宫禁不严,御府之珍,多归私宅,先尽金璧,次及法书,嫔主之塚,因此而出。或有报安乐公主者,主于内出二十余函。驸马武延秀,久践虏庭无功,于此徒闻二王之迹,强学宝重,乃呼薛稷、郑愔及平一评善恶。诸人随事答,为上者登时去牙轴紫褾,只以漆轴黄麻纸,标题云特健乐,云是虏语。”清代梁章钜(1775—1849年)《浪迹丛谈》卷九有“特健药”:“往见收藏家于旧书画之首尾,或题‘特健药’字,亦有取为篆印者,考《法书要录》载武平一《徐氏法书记》曰……云是突厥语。其解甚明。”“特健乐”与“特健药”应为同一词,汉学家高罗佩(1910—1967年)认为,这可能是某种突厥语中“杰出”一字的音译。唐代徐浩《古迹记》中亦载,唐中宗(李显,656—710年)赐安乐公主的驸马武延秀法书真迹,“太平公主取五帙五十卷,别造胡书四字印缝。”但这类外来文字题跋和印鉴主要出现在唐中宗时期,因《旧唐书·武延秀传》载:“延秀久在蕃中,解突厥语。”可能与曾在突厥人地区活动的武延秀的鉴藏活动有关。
图1.1.2 隋人书《出师颂》中“三藐毋驮”印,故宫博物院藏。
第七,从一些史料中,亦能见到唐画有题画诗文的载录。如北宋米芾(1051—1107年)《画史·唐画》中提到唐太宗《步辇图》有李德裕(787—850年)题跋;文彦博(1006—1097年)曾把唐画《小辋川》的唐跋拆下,接在自己的模本上;唐代张璪松画上有八分诗一首,还有张璪的答诗。米芾《书史》中提到智永《归田赋》后有白麻纸,上书一跋云:“开成某年白马寺临一过,潭记。”南宋周密(1232—1298/1308年)在《绍兴御府书画式》中提道:“应搜访到法书,多系青阑道,绢衬背。唐名士多于阑道前后题跋。”似乎唐代的题跋已像后世一样,题在法书的前后,但米芾与周密的时代,已不能观察到唐代书画题跋的当时面貌,只能备为一说。此外,王晓骊举出隋炀帝杨广(569—618年)《叙曹子建墨迹》:“陈思王,魏宗室子也。世传文章典丽,而不言其书。仁寿二年,族孙伟持以遗余。余观夫字画沉快,而词旨华致。想象其风仪,玩阅不已。书以冠于褾首。”可知也有题于卷首的载录。
要补充的是,由于书法中存在草书、篆书等较难识别的书体,往往还有对篇目、行字和释文的题录。如《徐氏法书记》中载“褾首各题篇目、行字等数,章草书多于其侧帖以真字楷书。”“见托斯题,其篇目、行字列之如后。”但这些题写均是对内容的补注,或是与前述写经的题记类似。这类题录或题记,是书法独有的题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