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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该如何处理?
案情
陈某大学毕业之后好高骛远,自认为能力很强,考上公务员之后每天得意忘形,对待工作很不认真,他认为工作太简单,他的能力得不到发挥。陈某这样的工作态度致使许多来办事的群众充满怨言,自己也多次遭到举报。到年终考核时,陈某突然发现,只有自己一人符合不称职的标准,为了不丢脸,陈某坚决不参加年度考核,领导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但陈某还是不听,其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
解析
年度考核是我国法定的一种公务员评定方式,每个公务员必须参加,不参加的要依法进行处理。我国《公务员考核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考核中发现公务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案例中陈某受到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年度考核,就可以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法条
《公务员考核规定》
第三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考核中发现公务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