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儒学通志:魏晋南北朝卷·纪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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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二年(蜀建兴六年 吴黄武七年) 公元228年

1 魏明帝诏令贡士以经学为先

太和二年六月,诏曰:“尊儒贵学,王教之本也。自顷儒官或非其人,将何以宣明圣道?其高选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敕郡国,贡士以经学为先。”

[文献]《三国志》卷三《明帝纪》。

案:曹叡下诏郡国以经学贡士,提出儒学是“王教之本”,“贡士以经学为先”。《汉晋学术编年》系此事于太和元年。今据《明帝纪》系于是年。

2 魏华歆举荐郑小同

《华歆表》曰:“臣闻励俗宜化,莫先于表善,班禄叙爵,莫美于显能,是以楚人思子文之治,复命其胤,汉室嘉江公之德,用显其世。伏见故汉大司农北海郑玄,当时之学,名冠华夏,为世儒宗。文皇帝旌录先贤,拜玄嫡孙小同以为郎中,长假在家。小同年逾三十,少有令质,学综六经,行著乡邑。海、岱之人莫不嘉其自然,美其气量。迹其所履,有质直不渝之性,然而恪恭静默,色养其亲,不治可见之美,不竞人间之名,斯诚清时所宜式叙,前后明诏所斟酌而求也。臣老病委顿,无益视听,谨具以闻。”

[文献]《三国志》卷四裴注引《魏名臣表》。

案:据《魏名臣表》载,太尉华歆举荐郑小同,称其“年逾三十,少有令志”。又据《三国志·魏志·明帝纪》,华歆任太尉为黄初七年(226)至太和五年(231),而《三国志·明帝纪》载:“尊儒贵学,王教之本也。自顷儒官或非其人,将何以宣明圣道?其高选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敕郡国,贡士以经学为先。”魏明帝于太和二年(228)令百官荐举,华歆应为这一时期举荐郑小同,故系年于此。

3 王朗卒

王朗(?—228),本名王严,字景兴,东海郯(今山东临沂)人。汉末至三国曹魏时期经学家。以通经,拜郎中,除菑丘长。师太尉杨赐,赐薨,弃官行服。举孝廉,辟公府,不应。迁任会稽太守,后拜谏议大夫,参司空军事。魏国初建,以军祭酒领魏郡太守,迁少府、奉常、大理。文帝即王位,迁御史大夫,封安陵亭侯。及文帝践阼,改为司空,进封乐平乡侯。明帝即位,进封兰陵侯,转为司徒。太和二年薨,谥曰成侯。王朗学识渊博,与其子王肃都为经学大家。其著有《易传》、《孝经传》、《周官传》,见本传。王朗《易传》又见《经义考》卷十。后立于魏学官。《春秋左氏释驳》一卷,见《隋书·经籍志》,亡。《春秋左氏传》十二卷,见《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云:《春秋传》十卷,《新唐书·艺文志》云:王朗注《左氏》十卷。《王朗、王肃家传》一卷,见《隋书·经籍志》。马国翰辑有《论语王氏说》一卷。

[文献]《三国志》卷十三《王朗传》及裴松之注引《魏书》、《魏略》,《三国志》卷三《明帝纪》:“(太和二年)十一月,司徒王朗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