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儒学通志:魏晋南北朝卷·纪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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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六年(蜀建兴十年 吴嘉禾元年) 公元232年

1 魏张揖作《古今字诂》

魏太和六年,博士河间张揖上《古今字诂》。

[文献]《太平御览》卷六百五十注引王隐《晋书》。严可均《全三国文》卷四十,唐颜师古《前汉书·叙例》。

案:张揖《古今字诂》是继《说文解字》之后,从学术史角度进行“古今字”研究的重要著作,对儒家古籍的理解与研究有重要意义。原本已亡佚,《隋书·经籍志》有著录,又云:梁有《难字》一卷,《错误字》一卷,并张揖撰。严可均辑佚书有《古今字诂》部分材料。

又案:唐颜师古《前汉书·叙例》:“张揖字稚让,清河人,一云河间人。魏太和中为博士。止解《司马相如传》一卷。”除《古今字诂》外,张揖又著有《广雅》三卷,梁有四卷,见《隋书·经籍志》。《全三国文》卷四十收录张揖《上广雅表》:“博士臣揖言:臣闻昔在周公,缵述唐虞,宗翼文武,克定四海,勤相成王,践阼理政,日昊不食,坐而待旦,德化宣流,越裳俫贡,嘉禾贯桑。六年制礼,以导天下,著《尔雅》一篇,以释其意义。……夫《尔雅》之为书也,文约而义固;其敕道也,精研而无误。真七经之检度,学问之阶路,儒林之楷素也。若其包罗天地,纲纪人事,权揆制度,发百家之训诂,未能悉备也。臣揖体质蒙蔽,学浅词顽,言无足取;窃以所识,择撢群艺,文同义异,音转失读,八方殊语,庶物易名,不在《尔雅》者,详录品核,以著于篇,凡万八千一百五十文,分为上、中、下,以须方徕俊哲、洪秀伟彦之伦,扣其两端,摘其过谬,今得用谞,亦所企想也。”另有《埤苍》三卷,见《隋书·经籍志》。《三仓训诂》三卷,《难字》一卷,《古今字训》二卷,见《新唐志》。《错误字》一卷,见《隋书·经籍志》,又见《册府元龟》卷六百八。《集古文》,见《通志·艺文略》卷六十四。

2 王肃议禘祫之礼

魏明帝太和六年,尚书难王肃曰:“曾子问唯祫于太祖,群主皆从,而不言禘,知禘不合食。”肃答曰,以为:“禘祫殷祭,群主皆合,举祫则禘可知也。”袁准正论曰:“先儒或为同,或为异,然‘祫及坛墠,禘及郊宗石室’,此所及近远之杀也。大传曰:‘礼不王不禘’。诸侯不禘,降于天子也。若禘祫同贯,此诸侯亦不得祫,非徒不禘也。”武宣皇后太和四年六月崩,至六年三月,有司以今年四月禘告。王肃议曰:“今宜以崩年数。按春秋鲁闵公二年夏,禘于庄公。是时縗绖之中,至二十五月大祥便禘,不复禫,故讥其速也。去四年六月,武宣皇后崩,二十六日晚葬,除服即吉,四时之祭,皆亲行事。今当计始除服日数,当如礼须到禫月乃禘。”赵怡等以为:皇帝崩二十七月之后,乃得禘祫。王肃又奏:“如郑玄言各于其庙,則无以异四时常祀,不得谓之殷祭。……所以特禘者,以禘大祭,故欲观其盛礼也。禘祫大祭,独举禘,则祫亦可知也。于礼记则以祫为大,于论语则以禘为盛,进退未知其可也。汉光武时下祭礼,以禘者毁庙之主皆合于太祖,祫者唯未毁之主合而已矣。郑玄以为禘者各于其庙。原其所以,夏商夏祭曰禘,然其殷祭亦名大禘。商颂长发,是大禘之歌也。至周改夏祭曰礿,以禘唯为殷祭之名。周公以圣德用殷之礼,故鲁人亦遂以禘为夏祭之名。是以左传所谓‘禘于武宫’,又曰‘烝尝禘于庙’,是四时祀,非祭之禘也。郑斯失矣。至于经所谓禘者,则殷祭之谓。郑据春秋,与大义乖。”

[文献]《通典》卷四九《礼九》。

案:禘祫乃古代吉礼的一种,即天子诸侯丧事毕,于太庙中合祭远近祖先神主,以示追远孝敬之意。《通典》卷四九载:“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丧毕,皆合先祖之神而享之,以生有庆集之欢,死亦应备合食之礼,缘生以事死,因天道之成而设禘祫之享,皆合先祖之神而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