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四年(蜀建兴十四年 吴嘉禾五年) 公元236年
1 张昭卒
张昭(156—236),字子布,徐州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少好学,善隶书,从白侯子安受《左氏春秋》,博览众书,与琅邪赵昱、东海王朗俱发名友善。弱冠察孝廉,不就,与朗共论旧君讳事,州里才士陈琳等皆称善之。刺史陶谦举茂才,不应,谦以为轻己,遂见拘执。昱倾身营救,方以得免。汉末大乱,徐方士民多避难扬土,昭皆南渡江。孙策创业,命昭为长史、抚军中郎将,升堂拜母,如比肩之旧,文武之事,一以委昭。策临亡,以弟权托昭,昭率群僚立而辅之。后刘备表权行车骑将军,昭为军师。权既称尊号,昭以老病,上还官位及所统领。更拜辅吴将军,班亚三司,改封娄侯,食邑万户。在里宅无事,乃著《春秋左氏传解》及《论语注》。昭容貌矜严,有威风,权常曰:“孤与张公言,不敢妄也。”举邦惮之。年八十一,嘉禾五年卒。权素服临吊,谥曰文侯。
[文献]《三国志》卷五二《张昭传》。
2 王肃领秘书监
青龙四年夏四月,置崇文观,征善属文者以充之。后肃以常侍领秘书监,兼崇文观祭酒。
[文献]《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又见《三国志》卷十三《魏书·王肃传》。
3 高堂隆议礼乐
青龙中,大治殿舍,西取长安大钟。隆上疏曰:“昔周景王不仪刑文、武之明德,忽公旦之圣制,既铸大钱,又作大钟,单穆公谏而弗听,泠州鸠对而弗从,遂迷不反,周德以衰,良史记焉,以为永鉴。然今之小人,好说秦、汉之奢靡以荡圣心,求取亡国不度之器,劳役费损,以伤德政,非所以兴礼乐之和,保神明之休也。”是日,帝幸上方,隆与卞兰从。帝以隆表授兰,使难隆曰:“兴衰在政,乐何为也?化之不明,岂钟之罪?”隆曰:“夫礼乐者,为治之大本也。故箫韶九成,凤皇来仪,雷鼓六变,天神以降,政是以平,刑是以错,和之至也。新声发响,商辛以陨,大钟既铸,周景以弊,存亡之机,恒由斯作,安在废兴之不阶也?君举必书,古之道也,作而不法,何以示后?圣王乐闻其阙,故有箴规之道;忠臣愿竭其节,故有匪躬之义也。”帝称善。迁侍中,犹领太史令。
[文献]《三国志》卷二五《高堂隆传》。又见《三国志》卷三《明帝纪》:“是时(青龙三年),大治洛阳宫,起昭阳、太极殿、筑总章观。百姓失农时,直臣杨阜、高堂隆等各数切谏,虽不能听,常优容之。”
4 陈群卒
陈群(?—237),字长文,颍川许昌(今河南许昌)人。祖父寔,父纪,叔父谌,皆有盛名。刘备临豫州,辟群为别驾。后以司徒掾举高第,为治书侍御史,转参丞相军事。魏国既建,迁为御史中丞。群转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在朝无适无莫,雅杖名义,不以非道假人。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待以交友之礼,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及践阼,迁尚书仆射,加侍中,徙尚书令,进爵颖乡侯。帝征孙权,至广陵,使群领中领军。帝还,假节,都督水军。还许昌,以群为镇军大将军,领中护军,录尚书事。帝寝疾,群与曹真、司马宣王等并受遗诏辅政。明帝即位,进封颍阴侯,增邑五百,并前千三百户,与征东大将军曹休、中军大将军曹真、抚军大将军司马宣王并开府。顷之,为司空,故录尚书事。青龙四年薨,谥曰靖侯。正始四年(243),配享曹操庙庭。陈群撰有《论语义说》一卷,见《清史稿·艺文志》。《全三国文》辑有《明帝莅政上疏》、《谏追封太后父母》、《荐管宁》、《奏请魏王受禅》、《复肉刑议》、《诸王国相不应为国王服斩缞议》等文。马国翰辑有《论语陈氏义说》一卷。
[文献]《三国志》卷二二《魏书·陈群传》,又见《魏志》卷三《明帝纪》。
5 王基依郑学反对王肃
散骑常侍王肃著诸经传解及论定朝仪,改易郑玄旧说,而基据持玄义,常与抗衡。
[文献]《三国志》卷二七《魏书·王基传》。
案:王基与王肃的争论当在肃任散骑常侍之时,据《三国志·王肃传》,太和三年(229),肃始为散骑常侍。青龙四年(236),肃42岁,以常侍领秘书监,兼崇文观祭酒,肃迁官当于是年,暂系其事于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