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绪论
翻开贵州省天柱县行政区划地图,就会发现,在地图的东南角有一处被湖南省会同县地灵乡、广坪镇以及靖州县大堡子、坳上镇严密包围的地方,那就是地湖乡,也被世人称为“一块贵州飞落湖南的‘插花地’”。不同时期的天柱县行政区划地图,都会在地湖所在处清楚地载明“属天柱”字样。地湖乡游离于天柱母体之外,但从明代万历二十五年(1597)天柱建县之日起,它就一直认同天柱这个“母亲”,任风吹雨打、风云变幻,都紧随天柱的行政归属。
地湖虽小,但坊间流传的故事、文献典籍的记载,都诠释着地湖何以成为“插花地”,及其存续至今的社会文化历史过程。作为一项乡村社区研究,本书试图利用这些民间故事、文献记载,探究地湖成为插花地的始末,以及不同历史时期生活在地湖的人群是如何通过自己的日常生活实践去强化和传承这种认同,致使地湖插花地身份一直保留至今的社会文化历史过程。
“插花地”是伴随国家行政区划调整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而非自然现象,可以说,任何插花地的形成都与国家行政区划调整直接相关,国家行政力量可算是插花地形成的主导性因素。但若深究插花地问题的实质,就终极意义上来说,还是在探究人的问题。若没有人的实践活动的介入,插花地现象自然也就不会出现,但人的实践活动又会受到文化的制约和所处自然与生态系统的影响。而人的角色不同,所站的立场有异,所代表的利益集体有别,会促成人群的分类,人群按照此等分类去从事实践活动。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不同的时空场域中选择不同的生存策略和行动指南。但人从来不是纯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人,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也一定会受到文化的规约、自然环境的制约、社会结构的束缚、国家行政力量的指引等多重因素的交错影响,从而能动地选择其生存策略,从事其实践活动,最终建构独特的社会。
插花地问题,并不只是一个行政区划格局下的行政隶属关系的问题,借用刘志伟教授研究珠江三角洲“沙田-民田”格局的经验来说,这实际上是在地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地方政治格局、一种经济关系、一种身份的区分,甚至是一种族群认同的标记。[1]也可以说插花地是一种交织着生态、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空间关系。只有透过这一空间格局形成的社会文化历史过程,才能对这种空间格局及其所包含的复杂的社会文化意义有较全面的了解,从而透彻了解插花地问题的实质。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我们在考察插花地问题的时候,不仅要关注国家行政力量的主导性作用,同样需要关注插花地所处的自然与生态系统,还要关注插花地空间格局形成的社会历史文化过程,以及插花地的人是如何能动地建构起了地方社会;不仅要关注插花地的成因,还要关注插花地存续至今的复杂性原因。
因此,本书希冀从文化生态、地方建构与国家行政三个维度,解析地湖插花地得以形成及延续的原因,并以人的社会实践为切入点探究地湖插花地维系至今的复杂性。
笔者查阅有关西南地区的历史典籍后发现,明清时期,西南地区就一直“遍地插花”,有关此问题的记载不胜枚举。治理西南的地方官员往往将插花地视为颇感头痛的问题。地方官员往往将插花地的流弊陈述在奏疏上,请求朝廷予以清理拨正。朝廷虽然也采取一定的措施对部分插花地进行了清理拨正,一些地区的插花地问题确实得到了解决,但就总体而言,西南“遍地插花”一事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相反,清雍正五年(1727)之后,随着贵州省界的大调整,大量新的插花地应运而生。
具体到地湖乡而言,插花地起始于明万历二十五年,中经清朝和民国,并延续至今。在笔者田野调查期间,当地一些政府官员向笔者诉苦说:“地湖乡被湖南省会同县以及湖南省靖州县的几个乡镇团团包围着,行政疆界犬牙交错,山林田土混杂程度太高,因此,无论是从行政管理还是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来看,都很不方便,任何事情的处理都会涉及好几个平行的行政单位,这就导致不仅事情处理起来难度较大,而且即使经过几个平行行政单位共同协调处理后,落实起来也很麻烦,所以在地湖当干部还真不容易呀。”面对这样的诉苦,笔者也在思考,既然插花地被视为有百弊而无一益处的现象,政府要裁撤它是轻而易举就能办到的事情,但类似地湖这样的插花地不仅未被裁撤,反而延续了400多年。
政府官员个人对插花地的主观评价以及插花地普遍存在的事实显然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插花地若真如所称述的那样有百弊而无一益处的话,那么也就得不到确立。是不是国家行政管理上的失误才导致在行政区划时出现插花地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若西南地区只存在为数不多的插花地,这或许可以说是国家行政管理上的疏漏所致。但历史时期以来,西南地区就一直“遍地插花”,从这一实情出发,就可以肯定插花地得以普遍存在肯定不会是行政管理上的疏漏所致,而有其深层的原因。是不是国家能力不及而对此问题鞭长莫及呢?显然也不是。强大的国家若真想去裁撤地湖这样小小的插花地,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但类似地湖这样的插花地过去存在,现在依旧存在,将来还可能一直存在下去。这自然成了笔者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同样促使笔者去思考如下一些问题。
插花地为何会得以确立?插花地为何能延续几百年?插花地的内涵到底是什么?促使其得以确立的动因又是什么?插花地一旦得到确立后,那么维系其延续的机制和动力又会是什么?插花地社区的人群如何能动地利用国家象征来表达自身认同?
笔者相信,插花地之所以一直“屹立不倒”肯定有其存在的“理由”,插花地的成因与延续肯定也不会是单一因素造成的结果,而应该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笔者在田野调查中了解到,地湖乡系苗族聚居区,而周边的地区则为侗族分布区,而且地湖乡的乡民与天柱县远口吴姓人群保持同宗共祖关系,且都说“酸汤话”,自称为“酸汤苗”,民族文化的同质性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就自然地理和生态系统而言,地湖乡与远口镇片区大同小异,都属于山地丛林生态系统。诸多的相似性存在于其中,促使朝廷在确立行政界线时需要将这些问题通盘考虑之后,再最终做出行政决议。
此外,抛开插花地里的人群,插花地便不可能成为一个现象。换句话说,插花地现象的持续存在,实际上是不同时期的“人群”在同一个空间里演绎出不同故事的结果。那么,历史上插花地里生息的不同的人群是如何理解自己、他者和边界的,又基于这样的理解采用了怎样的策略和行动,并最终使得插花地持续存在400余年。经过一年多田野调查,笔者认为,要全面了解插花地成因与延续问题,需要将其置于具体的历史过程、文化生态背景中去分析不同人群的实践活动,需要注意文化生态、地方社会以及国家行政三者之间在互动与因应的过程中,不同时期的人群如何通过社会生活的实践而进行自我表达。
一 相关研究综述
结合本书的研究主题,笔者重点关注的文献大致涉及如下几个大的研究领域:乡村社区研究、文化生态研究、人类学与历史研究、插花地研究。
(一)乡村社区研究
本书旨在以地湖乡为研究个案,探究其成为插花地的原因以及存续至今的复杂性。在具体的研究中,以乡村社会运行的内在逻辑为主线去探究人的实践活动,透过插花地空间格局形成的社会文化历史过程去揭示空间格局背后隐含的复杂的社会文化意义,最终试图以地湖乡个案,去整体理解中国西南插花地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因而,总体上来说,本书也可算是一项乡村社区研究的成果。
在中国,以乡村社区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对乡村社区的剖析去理解整体中国,自20世纪初开始,已经由人类学和社会学共同展开了研究,并取得了影响深远的研究成果。例如美国人葛学溥(Daniel Harrison Kulp)于1918~1923年在广东省潮州凤凰村首次以田野工作的方式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资料于1925年出版了《华南农村生活:家庭主义社会学》(Country Life in South China:The Sociology of Familism );1924年,马龙(C.B.Malone)和戴乐尔(J.B.Tagler)根据其指导的学生对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等省240个村调查的资料,出版了《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一书;1929年,燕京大学李景汉发表《北平郊区农庄里的家庭》(Village Families in the Vicinity of Peiping );1930年,李景汉开展了有名的定县调查,并于1933年以《定县社会概况调查》[2]为题将其调查报告发表;等等。
之后,美国芝加哥大学罗伯特·帕克(Robert Ezra Park)以及英国著名人类学学者拉德克利夫-布朗(A.R.Radcliffe-Brown)先后来中国讲学。他们将美国社区研究法,以及在英国盛行的结构功能主义学术前沿理论和民族志研究方法介绍到了中国。中国一些学者也纷纷走出国门,去学习西方人类学前沿理论方法,学成归国后,以现代社会人类学理论和民族志研究方法为指导(尤以英国结构功能主义最受推崇),并选取中国某一特定的乡村社区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出版了一批学术影响深远的著作。如林耀华1934年出版的《金翼》(The Golden Wing:A Family Chronicle )、1935年出版的《义序的宗族研究》,费孝通1939年出版的《江村经济》(Peasants Life in China ),陈达1939年出版的《中国南方移民社区》(Emigrant Communities in South China ),杨懋春1945年出版的《山东台头:一个中国村庄》(A Chinese Village:Taotou,Shantung Province ),费孝通1945年出版的《乡土中国》(Earthbound China )等。这些著作中,又以费老的《江村经济》一书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最为深远。
20世纪50年代以后,西方人类学开始对功能主义提出批判和反思,进而影响到了汉学人类学家对中国乡村社区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对功能主义研究范式的反思与批判,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社区研究方法论上的批判。批判者认为,功能主义研究方法是在简单的无文字的部落社会研究的基础上才得以建构的。而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且已经形成了各自完善的乡村社会体系,功能主义的研究范式是否适用?其二是功能主义缺乏对“历史”的关注。在功能主义影响下的村落研究,往往是以村落为边界的民族志方法,[3]调查者试图通过参与观察及调查访谈,全景式地将村落中的方方面面予以描述,强调共时态的文化事项。这种研究范式,虽然可将共时态的文化事项揭示得淋漓尽致,强调了共时文化的整体性和整合性,但不应忽视每种文化都经历了特定的历史过程而最终呈现为现在。
由于功能主义共时态的研究范式缺乏对历史过程的揭示,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很难解释呈现在研究者眼前的文化事实为何会是这样,而非其他。加之,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地域差异极大且多元民族文化长期并存的文明大国。功能主义的社区研究方法是否真的能适用于研究中国?面对这样的问题,汉学人类学家根据自己的研究实践,提出了挑战,并纷纷提出不同的理论分析模式。其中主要代表有弗里德曼、施坚雅、黄宗智和杜赞奇。
已故英国著名汉学人类学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主要以中国东南沿海的宗族为研究对象,并提出宗族分析模式来理解中国乡村社会,试图挣脱以社区为研究单位的桎梏。其核心思想体现在其1958年出版的《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1966年出版的《中国的宗族与社会:广东与福建》以及一系列论文中。在《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一书中,弗里德曼认为边陲地区、水利工程和稻作生产是宗族产生的背景。针对功能主义缺乏历史关注,而只强调共时面这一社区研究方法上的缺陷,他认为,传统的社区研究方法忽视了城市和历史变迁的影响,虽然易于操作,但不利于对中国社会进行总体把握。[4]他先后发表三篇论文:《中国的和有关中国的社会学》(Sociology in and of China)、[5]《社会人类学的中国时代》(A Chinese Phase in Social Anthropology)、《为什么是中国》(Why China?)。正如有的学者所说的,弗里德曼认为“社区不是社会的缩影,功能主义的社区民族志难以反映拥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大国的特征”。弗里德曼指出,社会人类学要出现“一个中国时代”,就必须利用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研究文明史和大型社会结构的方法,把社区放在一个更大的空间和更长的时间中来研究。[6]
不过弗里德曼的理论还是遭到一些学者的批判,如美国学者弗里德(Morton Fried)针对弗里德曼坚持的公产是宗族的关键条件这一观点,指出:“宗族和氏族的根本区别是系谱上的证明,并不是公产,宗族构成的基本条件是明确的共始祖血缘关系,而氏族的血缘联系则是虚构的。”[7]而王铭铭则指出,弗里德曼在理论上存在着自相矛盾。[8]但无论如何,弗里德曼的宗族理论还是有其解释效用的一面,他反对将村落作为研究乡村社会的单位,而认为应该以宗族为单位这一研究范式,对后续研究仍具有启迪意义。以笔者调查的小社区为例,这里是典型的宗族社区,如何做深入社会内部的结构研究,宗族理论范式可以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另一个试图挑战乡村社区研究范式的是美国人类学家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他并没有将研究对象锁定在小型村落,而是探索一个范围更大的地域内部的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他的主要思想体现在《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Marketing and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 )和《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两部著作中。施坚雅依据成都平原的调查资料,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工具和大量的人口统计数据,以基础市场体系为出发点去分析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试图将市场作为联结微观和宏观的网络等级结构,[9]从而形成了他的区域体系理论;试图突破以往将官僚制度下产生、调整而形成的行政区划作为理解空间唯一框架的桎梏。正如他在《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文版前言中所述:
这种把中国疆域概念化为行政区划的特点,阻碍了我们对另一种空间层次的认识。这种空间层次的结构与前者相当不同,我们称之为由经济中心地及其从属地区构成的社会经济层级。就一般情况而言,在明清时期,一个地方的社会经济现象更主要地是受制于它在本地以及所属区域经济层级中的位置,而不是政府的安排。[10]
施坚雅区域体系理论的提出直接影响了人类学界和历史学界。之后,也有学者根据自己的研究实践,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如王铭铭指出,“施坚雅的理论忽略了一个事实:在一般情况下,传统中国的区位体系的形成不单是个人的经济理性选择引起的,而是政治、行政、宇宙观、仪式、社会冲突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促进下生成的,因而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区域体系也会被改造成适应不同时代社会和意识形态状况的空间制度”。[11]刘永华对施坚雅提出的每个农户同一个基层集市相联系以及小农在赶集时与来自共同体内其他村庄的小农进行社会、经济交往,并彼此相熟这一论断提出挑战。[12]施坚雅的六边形市场区域理论也是众多学者批判的对象之一。总体上看,对施坚雅的批判体现在其理论的可推广性这一层面。
虽然学者们对施坚雅的理论提出了挑战,但丝毫不影响其有效性的一面。社会和文化现象本身极其复杂,到目前为止,也还没有一种理论可以做到放之四海而皆准。我们在借鉴这些创造性的理论时,需要知道其存在的不足,但不能将脏水和孩子一起泼掉。合理性的一面,我们还是可以继承下来,而不合理的一面,则需要继续改良。
从根本上试图对施坚雅的区域理论进行挑战的则是科大卫(David Faure)与萧凤霞(Helen F.Siu)。他们的思想体现在两人合编的Down to Earth:The Territorial Bond in South China [13]一书中。在该书中,作者认为经济因素确实是影响地方社会结构的因素之一,由于能动主体(人)的存在,区域实际上是一个结构化过程(a structuring process)。
杜赞奇(Prasenjit Duara)则受到后现代主义的影响,在吸取施坚雅区域体系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概念,试图通过这一模式去厘清晚清社会中帝国政权、绅士以及其他社会阶层的相互关系,并将对文化及合法性的分析置于权力赖以生存的组织。[14]
总之,人类学研究往往是以小社区为其研究的出发点,但其关注的问题早已超越了小社区。试图通过厘清小社区内部社会、文化的内在运行逻辑,找到社会文化运行背后的一般性规律。在针对外界误以为人类学就是小社区研究这一问题时,周大鸣教授指出:“有必要澄清的是,人类学绝非简单的个案研究,人类学从不缺乏宏大视野。就学术训练来讲,比较好的途径是走从个别的民族、单一的村落研究到区域的整合研究再到泛文化比较研究的路子。”[15]笔者也希望,在总结社区研究理论范式和方法的不足的经验基础之上,社区研究会越走越远。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贵州省天柱县陷于湖南省会同县辖境内的地湖乡。该对象虽然也可算是小社区,但研究的旨趣则在于通过小社区插花地的研究,去探讨文化生态、地方社会与国家行政三者交互作用后所形成的地域性特征,试图通过插花地小社区的研究为类似社会问题的研究提供一种可资参考的分析模型。
(二)文化生态研究
在斯图尔德(Julian Haynes Steward)以前的人类学研究中,习惯于将自然与生态背景理解为僵硬的客观存在,而文化则要遵循自身的发展规律去演化,环境对文化的发展既可能推进,也可能阻滞。斯图尔德生活的时代,生态学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生态系统生态学开始得到普遍的认同,学术界开始意识到生态系统的演化也有它自身的规律,而且不以人类的行为意志为转移。于是,文化与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其实质只能理解为两个自组织之间的互动。斯图尔德正是借用这样的思想,去认识文化的变迁,并正式提出了“文化生态学”这一概念。[16]他指出,文化的变迁或文化的历史,事实上是特殊的历史过程、对环境的适应和文化的传播三大动力复合推进的结果。[17]这一思想的提出,对历史学的研究起到了不容低估的作用,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与此前已有的年鉴学派的治学思想存在内在的关联性,而它的可贵之处在于,注意到生态背景有其特有的演化规律。立足于这一考虑,重新审视,那么人类的文化史就不再是孤立自行发展的过程,而是与所处环境、民族之间的文化传播相关联的复合产物。
萨林斯(Sahlins,M.)则是在这一基础上,将文化对所处环境做出的适应正式确认为文化进化的一大内容,并将这样的内容称为“特殊进化”。[18]进而强调,一旦特殊进化达到了理想境界,将会对以后的发展构成阻力。换句话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历史的演进就会变成一个习以为常的重复过程,不会在记忆中留下特别的轨迹。尽管萨林斯在其后的学术生涯中,不再正面提及“特殊进化”一词,但他在所写的《历史之岛》[19]中坚持了自己的史学观。在他看来,在库克船长到来之前,当地土著居民的历史记忆,仅是一个模糊的无限重复过程,而库克船长的到来,才在当地居民的历史记忆中,留下了值得反复提及的历史大事。这样的历史观,其实是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民族间的文化传播没有进入以前,历史仅是特殊进化实现后的机械重复;二是发生了文化传播后,历史的记忆才会形成具有独特意义的轨迹记忆。至于各民族的特殊历史过程,则是上述两种记忆的复合延伸过程。总之,萨林斯的历史观,几乎可以说是对斯图尔德文化生态学说的历史实践。
斯图尔德的其他后继者则是从另外的视角延伸了“文化生态史观”。塞维斯(E.R.Service)专注于酋邦社会的研究,[20]热衷于揭示酋邦社会如何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经过跃迁而实现一般进化的突飞猛进。内廷则意在强调不同的特殊历史过程,会导致处在同一生态环境中的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的行为方式,也就是对特殊历史的记忆会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折光式”的反映。拉帕波特(Roy Rappaport)更关注文化在跨文化的互动过程中,具有能动的调适能力,能够对受损的生态系统加以修复。这样的修复不仅在宗教仪式中得以演绎,也会成为历史记忆的内容。因此,斯图尔德的文化生态学,虽然是针对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分析而提出,但这样的文化变迁分析就实质而言,起到了建构文化史的奠基作用。对历史的记忆既有来自环境适应的内容,也有文化传播的轨迹,还有这两者叠加后的复合记忆。最终会使得不管是什么时代,或者是哪一个民族,活跃在居民头脑中的历史记忆,总会表现为若隐若现。其中,清晰的是文化之间的传播,而模糊的则是对环境的适应,但就其对历史进程的影响而言,两者都必不可少。不过,对环境的适应要在当代加以求证难度不大,只不过此前的历史研究未加注意而已;对历史上的文化传播要加以求证,难度反而很大,但此前的历史研究却将此问题过分看重。这样的理解,确实起到了将历史观推入新境界的关键作用,但要把这样的理解加以实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人类学与历史研究
人类学建立之初,便与历史建立起了深厚的联系,20世纪20年代以前的人类学学者,在进化论思想的影响下,广泛搜集二手资料,利用欧洲政府官员、传教士和旅行家记录的未经实证的资料,[21]试图建立一套文化进化的序列。这种做法的局限性在于把研究者观察到的空间意义上的文化差异视为时间意义上的线性差异,等同于人类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22]这种以空间取代时间,以不同地区的不同文化来代表人类文明的不同发展阶段的做法,不符合当时欧美实证论和经验论科学观的主流思想,[23]因此,古典进化论的这一做法遭到了人类学界的抛弃。
20世纪20年代以后,以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和拉德克利夫-布朗为首的功能主义者和结构功能主义者均反对古典进化论者的伪历史观。他们通过以参与观察为主的田野调查方法,注重研究者亲身经历的共时性资料的收集,在此基础上建构其社会理论,并由此奠定了人类学科学民族志的知识基础。不过,功能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这一方法论上的转向却导致人类学与历史学分道扬镳。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强调阶级形成的长期历史过程的结构马克思主义兴起后,人类学反历史的倾向才有所改观。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萨林斯笔下的库克船长被推向了历史记忆的前台。应当看到,这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因为库克船长及其随从携带着另类的文化,在那个前所未知的岛上发生了文化的碰撞和交流,因而他的到来才成了英国与当地岛民共同出现的历史记忆,但两者的记忆和价值定位,则随各自文化而已。在这里,历史的非唯一性,虽然是隐含在书中的伏笔,但产生的后果却是对传统历史观的严峻挑战。
但即使在功能主义、结构功能主义,以及结构主义盛行的时期,还是有一些学者注意到平面史叙述模式的“科学民族志”存在一些不足,意识到我们所有的文化都有其内在的结构原则在制约其延续下去,认为民族志的方法中应该植入历史学的因素。如埃文思-普里查德(Evans-Pritchard)曾经指出“他们(指人类学家)不能再忽视历史”,[24]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也曾讲述道:“如果说历史学家与人类学家在从研究有意识的内容走向研究无意识的形式的理解人类的道路上所遵循的方向是背道而驰的,那是不准确的。相反,他们全都走着同一条道路……唯一不同的是它们的朝向。人类学家是朝前行走的……而历史学却可以说是朝后行进的……正是这两门学科的结盟才使人们有可能看到一条完整的道路。”[25]从这些学者的表述中可以知道,人类学的研究不能完全抛弃历史的存在。不过他们的这些表述并没有触及历史本体论层面的探讨,直到20世纪80年代,萨林斯《历史之岛》一书出版。在该书中,萨林斯指出:“历史乃是依据事物的意义图式并以文化的方式安排的,在不同的社会中,其情形千差万别。但也可以倒过来说:文化的图式也是以历史的方式进行安排的,因为他们在实践展演的过程中,其意义或多或少地受到重新评价。”[26]进而提出了“历史是由文化所界定”的看法,才真正奠定了“历史人类学”的基础。[27]人类学与历史学的深入结合才成为可能。
与此同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历史学的研究也走上了转型之路,其中史学研究的人类学转向又是这一转型之路的特色之一,代表性学派就是法国的年鉴学派。该学派第一代领军人物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与吕西安·费弗尔(Lucien Febvre)都曾读过弗雷泽和列维-斯特劳斯的书,并在16世纪心态史的研究中运用了从中学到的人类学方法。[28]第二代领军人物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对马塞尔·莫斯(Marcel Mauss)的研究也了然于心,他对文化边界与交流的讨论便是在这一基础上展开的。[29]第三代领军人物雅克·勒高夫(Jacques Le Goff)在面对史学的前途这一问题时,曾提出三个假设,其中之一就是:“或许是史学、人类学和社会学这三门最接近的社会科学合并成一个新学科。关于这一学科保罗·韦纳称其为‘社会学史学’,而我则更倾向于用‘历史人类学’这一名称。”[30]
就史学的人类学转向而言,辛西亚·海伊(Cynthia Hay)曾有过表述,即“是新叙述史的形式之一,即使是在比较小的程度上,这种方法也一定会吸取人类学的立论以作为说明历史问题的资料”[31]。并进而指出:“‘人类学转向’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辩证用语,指的是历史学家如何从传统上关注特定政治权力人物的思想和行动的政治史,转向关注那些不具赫赫事功之人的态度与信仰;亦即是‘民众史’(history from below)的一种形式,且受到法国‘心态史’(history of mentalities)的强烈影响。”[32]
按照张小军教授的理解:“人类学强调关注下层平民、连续的日常生活世界和当地人的看法,去批评国家和政治精英建构的历史、琐碎的事件历史和外部人强加的历史观。这些强调启发了历史学家的理论革新。”[33]按照萧凤霞的理解,历史向人类学的转向过程为:从政治史(朝代的命运和个别政治人物)、铺天盖地的元叙事,到专注长时段的经济结构(例如年鉴学派的布洛赫和布罗代尔)、旨在发掘边缘人声音的微观社会史(例如E.P.Thompson),以至“叙述史”的复兴。当法国文化史学家(如勒高夫等)以后现代的敏锐触觉开始关注历史人物的社会实践背后的文化意义时,历史学与人类学的距离愈走愈近。[34]
而在中国,早在20世纪30年代,著名人类学家林惠祥就曾指出人类学历史方法的重要性。林氏认为,人类学的目的之一是对人类的历史“还原”,历史学与人类学的关系极为密切,所以也很相近,没有确切明显的界限,两者有很多互相交错、互相借重的地方。[35]受马林诺夫斯基功能主义影响较深的费孝通也在半个世纪以前指出了社区研究与历史的关系,认为社区历史记述模式的基础在于对该社区历史资料的建构。他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堪称历史人类学研究的集大成者。[36]而近年来,“华南学派”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取向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华南学派注重民间资料与田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方法上形成了所谓“华南学派”的“文化过程”或“文化实践”的研究方法,它兼顾了对平民史、日常生活史和当地人想法的关注,对以往的精英史、事件史和国家的历史权力话语进行了批评。[37]其具体做法则是,努力把传统中国社会研究中社会历史学和文化人类学等不同的学术风格结合起来,通过实证的、具体的研究,努力把田野调查和文化分析、历时性研究与结构性分析、国家制度与基层社会真正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情感、心智和理性上都尽量回到历史现场去。[38]本书将借鉴上述研究取向,通过对文献资料的解读,厘清地湖插花地形成与延续的历史过程,并结合田野调查中获取的材料,试图明晰地湖乡民通过日常生活实践而进行的自我表达。
(四)插花地研究
插花地是指某地在地理位置上与所处行政区,或仅一线相连,或隔越他界,但都处于另一行政机构辖地包围之中的地域。插花地现象,不仅古已有之,现今亦然;不仅中国有之,国外亦有。在中国,自明代开始,其流弊就已显现并为时人所认知,清代更置于鸦片、客民、饷项四事之首。[39]以至于,无论是历史时期的封建帝王、地方官员,抑或是民国政府及当今部分学者,都竭力主张对插花地实施清理拨正,企图彻底消灭插花地的存在。但事到如今,插花地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于世。
就插花地问题的学术研究而言,在国外,研究成果相对较多,与插花地类似的术语是“enclave”,意译为“飞地”。Russell,J.C.Ronald对飞地的表现形式做过类型上的划分。澳大利亚学者Brendan R.Whyte以印度和孟加拉国边境的Cooch Behar飞地为研究对象,并就此归纳出全世界飞地的类型。日本学者吉田一郎对全世界“现存飞地”和“历史上的飞地”做了纵向的比较研究,揭示了飞地的成因及其管理对策。美国学者Vinokurov,Evgeny出版的A Theory of Enclaves 一书,堪称飞地研究最全面、最系统的著作。该书涵盖了全世界282块飞地,并从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角度归纳出一套综合性的“飞地理论”。
在国内,插花地问题也持续得到学术界的关注。20世纪40年代,唐陶华曾对贵州插花地问题的成因有过开创性的探讨;史念海对战国时期插花地成因也有过开创性的讨论;近人杨斌对明清以来黔与川、渝毗邻地区插花地展开过个案性的探讨,马琦、韩昭庆、孙涛也有过类似的研究;傅辉则对历史上河南省插花地问题进行过个案研究;郭声波对唐宋以来川滇黔毗邻地带犬牙相入政区格局的形成做过系统的比较分析;吴滔则以章练塘镇为研究对象,揭示其成为插花地的多种原因;鲁西奇、林昌丈则对插花地的定义与内涵做出了明确的界定;等等。
纵观前人的研究成果,聚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下三方面:其一,插花地学术术语与内涵的讨论;其二,插花地成因的分析;其三,插花地社会影响的研究。本书拟按照上述三个方面进行梳理,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理解,给出评述,让世人进一步了解插花地的实质与内涵。
1.“插花地”与“飞地”:术语与内涵的探讨
插花地作为行政辖区中的一种特殊空间分布现象,由来已久,但如何称呼这种特殊的空间分布现象,在术语的使用上至今尚未达致统一规范,因而也不一定被一般的民众所了解。杨斌认为插花地为中国本土术语,国际术语中没有插花地这一称谓。[40]在国际术语中,与插花地类似的词是“飞地”(clave)。在一些词典中,又将飞地分为内飞地(enclave)和外飞地(exclave)两种类型。[41]“内飞地指的是某国家国境之内有块地区的主权属于别的国家,则该地区是这国家的内飞地,也同时是握有主权国家的外飞地;外飞地则是指某国家拥有一块与本国分离开来的领土,该领土被其他国家包围,则该领土称为某国的外飞地。”[42]
这一表述的价值在于,注意到插花地不仅国内有之,国外也有之,它是行政区划中一种特殊的行政管理事实。若将国家领地、领土等现代概念置于历史分析中加以套用,其内涵并不完全一致或者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因而,若要使之适用于历史分析的需要,还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分析和阐述。诚如上文所言,插花地乃中国本土术语,之所以将某地称为插花地,是因为该辖地与其所属的行政管辖权在空间分布上相互隔离,插入另一辖地的行政范围内,犹如花朵一般,故称为“插花地”。而国外称为“飞地”者,则是因为在其行政管辖权之内的辖地,在空间上与之不相毗邻,故称“飞地”。若从实质来说,两者实乃异名而同指。类似的事例则遍及世界各国,比如二战以前的东普鲁士区,它属于德国行政管辖下的辖地,但其领土则被包裹在芬兰所属辖区境内,因而东普鲁士对德国而言,是真正意义上的飞地或插花地。再如18~20世纪欧美列强在海外建立的殖民地,其主权属于宗主国,但这样的殖民地辖地与宗主国的主体辖地不相毗连,因而也是真正意义上的飞地或插花地。从目前来看,世界上仍然存在很多飞地,其中,美国的阿拉斯加州为世界上最大的飞地。
具体到中国而言,近代以来,中国深受西方列强侵略之害。19世纪中期,清政府被迫签订《瑷珲条约》、《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俄之间以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为界,黑龙江以东的各屯在行政上属于清政府管辖,但各屯的辖地则被包裹在已经属于俄罗斯的领地之内,是真正意义上的跨国飞地。再如中法战争后,根据《中法新约》,划定了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陆路边界,但云南省所辖纳楼土司的部分辖地却被包裹在法国保护国越南的辖境之内,这样的土地,也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跨国飞地或插花地。据此可知,真正意义上的插花地或飞地,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政治术语,两者应该合并使用,它们都是行政管辖权下的辖地在空间上与主体辖地相互隔离,或一线之连,或既断而复续,已续而又绝。
目前,学界争论的焦点是,插花地和飞地二者是否可以等同起来。一些学者认为,“插花地”等同于“飞地”,二者其实是同一回事;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插花地不能等同于飞地,认为飞地只能是插花地的一类。民国时期的官府咨文明确将飞地、插花地、嵌地等概念完全区分开来。如民国时期内政部在回复湖南省政府的咨文中指出:
查省市县勘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所指插花地、飞地、嵌地三项,系历来习惯上一种名称,就其性质,分别解释如下:
插花地。属于甲县之地,并不因天然界限,而伸入于乙县境内,致使两县间界限,成为穿插不整形状,其伸入之地段,因形势狭长,遂致三面均与乙县辖境毗连,此种地段,如在两部份以上,即构成所谓犬牙交错之地。
飞地。属于甲县管辖之地,而在乙县境内,其四面均属乙县境界,独该地属于甲县。
嵌地。与插花地略同,其区别处,则插花形势狭长,嵌地则整段或零段嵌于他县境内,即形势过于曲折,或崎零不整之地。又嵌地多因江河流域变迁构成,例如甲县境域,完全在河之南岸,乃有属地,在河之北岸者,其三面均为乙县管辖地。[43]
何谓插花地?梳理相关文献可发现,迟至清道光年间才出现“插花地”这一称谓。道光二十八年(1848)十一月,时任贵州省安顺府知府的胡林翼上奏《办理插花地建言书》中首次使用“插花地”一词,并将插花地归纳为三类:“华离之地”、“瓯脱之地”以及“犬牙之地”,即“如府厅州县治所在此,而所辖壤土乃隔越他界,或百里而遥,或数百里之外,即古所谓华离之地也;又如二壤本属一邑,中间为他境参错,仅有一线相连,即古所谓犬牙之地也;又如一线之地插入他境,既断而复续,已续而又绝,绵绵延延至百十里之遥,即古所谓瓯脱之地也”[44]。民国学者唐陶华在探讨贵州插花地及其成因时,指出贵州的插花地分为华离地、犬牙地和瓯脱地三种。[45]当代学者杨斌博士则根据胡林翼的分类,用示意图(见图0-1)更直观地将三种类型描画出来。

图0-1 插花地类型
资料来源:杨斌《民国时期川黔交界地区插花地清理拨正研究》,《地理研究》2011年第10期,第1921~1929页。
胡林翼虽然很好地将插花地归纳成上述三种类型,但由于其未给出插花地明确的定义,致使后人对插花地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其分歧在于飞地就等同于插花地,还是只是插花地的一种类型而已。
杨斌认为,胡林翼所归纳的三种插花地类型,虽内涵十分清楚,但其所做的类型划分与所给的类型称谓不尽科学合理。其依据在于,(1)“华离之地”实际就是通常所说的飞地,而飞地不仅是国际通用名词,也为国内学界广为接受。因此,主张用“飞地”这一通用称谓更好;(2)“犬牙之地”与“瓯脱之地”密不可分,有犬牙之地必有瓯脱之地,有瓯脱之地必有犬牙之地。二者实际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可统一为一种类型。他结合中国历史上划分行政区划的“山川形便”与“犬牙交错”两大基本原则,将“犬牙之地”与“瓯脱之地”合并,统一称为“犬牙之地”[46],因此认为插花地只有两种类型,即飞地和犬牙之地。从其表述中可以看出,他视飞地为插花地两种类型中的一种,未将二者等同起来,并根据自己的研究,给插花地下了明确的定义:“是特定时期、特定历史条件下、特定区域内的各个政区在形成、发展和变迁过程中的各种穿插或各种经界不正之地的总称。”[47]
将胡林翼的表述和杨斌的论述相互参照比对,不难看出,他们所谓“插花地”也好,“飞地”也罢,与上文所述的跨国飞地显然存在着质的区别。因为它们都不牵涉国家领土主权问题,而是在同一国家范围内各级行政辖境上的空间分布,因此在理解时,必须注意其间的实质差异。不管是胡林翼还是杨斌,讨论的都是国内政治术语,而不涉及跨国政治概念。
至于将“瓯脱之地”和“犬牙之地”合并为一类,则是杨斌博士的首创。这一归类,对于澄清其实质大有裨益,因而应当加以肯定。但如果需要国内外相关术语相互接轨,那么可将胡林翼所称的“华离之地”、杨斌所称的“插花地”以及国外习惯称呼的“飞地”,视为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本书出于行文的需要,将上述三个概念统一为“插花地”。
梳理已有插花地研究可发现,不同学者根据其研究对象,给插花地冠以不同的名字。傅辉指出:“插花地亦飞地、嵌地、寄庄地等。”[48]作者的这一提法,虽然列举了多个异名,并且言必有据,但它的实质与插花地无别,因而作为一种历史事实可以加以确认,但在术语的使用上,笔者认为统称为插花地才符合中国本土化用语。吴滔有与傅辉类似的论述,他认为:“插花地又称‘扣地’、‘嵌地’等。”[49]马琦、韩昭庆和孙涛三位学者也指出:“插花地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称为飞地,指某些行政隶属关系属于一地,但实际位置却处于另一地的包围圈中,犹如孤岛一般的聚落或政区。”[50]他们的这一结论有三点可取之处:(1)肯定插花地是行政建置概念;(2)肯定插花地在空间上相互隔绝;(3)认为插花地的存在和延续具有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特定内涵。这三点理应成为定义插花地的必备要素。
智通祥和刘富荣也将飞地和插花地等同起来,并将飞地分为“外飞地”和“内飞地”两种类型。[51]郭舟飞则认为:“‘插花地’是指两个区域间要么没有明确的归属,要么就是两个单位地理相互穿插或分割而导致零星分布的土地。”[52]郭舟飞意识到插花地属于零星分布的土地,这一点准确无误,但说插花地归属不明或疆界不清,则有违事实。事实上,任何插花地在行政归属上都是一清二楚的,插花地的疆界范围其实也是明确无误的。某地之所以成为插花地,仅仅是空间分布上不相毗连或者不连片而已。因而,作者的这一论证不足为据。至于何谓插花地,笔者将根据自己的理解,在下文中给出具体的定义。
姚尚建认为:“作为特殊人文地理现象的飞地,使之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53]这一结论恰好是对郭舟飞论证的正面反驳。他明确指出,插花地在行政管辖上不存在疆界不明或归属不明现象,因而归属明确、疆界清晰这一要素也是定义插花地的必备要素之一。
鲁西奇和林昌丈将飞地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上的飞地特指一国位于其他国家境内,或被其他国家领土所隔开而不与本国主体相毗邻的一部分土地;而广义的飞地则除了上述国际间的飞地外,还包括国内飞地,如省际飞地、市际飞地、县域间的飞地,以民族、文化等要素划分而出现的飞地,因经济资源分布和分配等因素造成的矿区、农场、林区等飞地。[54]这一论述有对有错,将插花地分为狭义和广义,用以区别国际与国内,其实没有必要。因为它都是行政区划中出现的疆土隔离问题,有关情况,上文已经做出了说明,此处不再赘述。可取之处在于,对一国而言,存在各行政级别上的插花地,这倒是真知灼见。与此同时,他还进一步指出飞地的形成与民族文化、经济开发相关,则是其创见性的认识与理解,因而他的这一论述能切中插花地形成的深层次社会原因,理应成为定义插花地术语时吸取的精华。
根据上述学者的论述,笔者对插花地给出如下的定义:插花地是指某一特定行政区划所辖的领地在空间上不相毗连,并被包裹在并行的行政辖地范围之内,这样的孤悬辖地就统称为插花地。具体情况包括飞地、犬牙交错地和瓯脱之地。
在这一定义中,有三点需要补充说明。第一,这里所讲的某一特定行政区划涉及国家、省、府、州、县等不同层面,但在鉴定插花地时必须在同一行政级别上去加以界定,涉及国家层面的插花地可称为跨国的插花地,涉及国内的插花地可根据省、府、州、县等各种级别使用相应的称呼。第二,认定插花地时,必须注意到被称为插花地者,在空间上与它所归属的行政机构辖地不相毗连或与他境犬牙交错或瓯脱一隅,但其行政归属及疆界其实明白无误。第三,插花地是一个具有明确时间和空间的概念。理由在于,所有的插花地在历史长河中既可能被撤销其插花地的待遇,又可能在行政调整中产生新的插花地。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局面,其根本原因在于,插花地确立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权力主导下的行政建置,而行政建置本身就是一个可变的概念,以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需要为转移,插花地既可能重新建立,也可能被裁撤。
2.“插花地”形成的原因
插花地形成的原因,是目前插花地研究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学者们根据自己研究的特定区域,并结合相应的历史文献资料,梳理出各插花地形成的原因。民国学者唐陶华在探讨贵州插花地成因时认为,“贵州府县疆界划分草率、境内山岭重叠以及‘苗夷’归化时间不一致导致整理疆界阻力大等是贵州省自明代以来,各县就布满插花地的一般原因。除上述一般原因外,各插花地的形成还更有其具体原因:如:汉人移民择地屯田、长期的土司统治、改土归流不彻底等是其特殊原因”。[55]史念海在《战国时期的“插花地”》一文中指出战国时期插花地形成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类:一是用兵;二是贿赂;三是国外的采邑。[56]
杨斌在梳理明清以来贵州省历史文献的基础上,认为中国西南“插花”的产生不是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政治原因。历代中央王朝对西南实施的“土流并治”方略与封建土地私有制相结合是导致其产生的必然因素。他指出,土地私有制是“插花”形成之根本,并认为我国土地公有早已确立,只要对“插花”流弊认识深刻,就应不再有“插花”存在。[57]以笔者之浅见,杨斌的这一论断显然值得商榷。插花地既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研究其形成的根源,显然需要将其置于社会发展的历史脉络中加以把握。不容否定,国家行政区划确实是插花地形成的主要推动力。但若将插花地形成全都归因于国家行政区划而忽略插花地的历史、社会、文化以及其所处的自然与生态系统的独特性的话,反而会将此问题简单化而无法看到其得以存在的本质。据杨斌的理解,只要国家的政策落实到位,插花地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但笔者田野调查发现,插花地问题远非这么简单,插花地之所以得以存在并长期延续,其间交织着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有其独特的历史过程。研究者往往认为,历史时期插花地得以形成,政治目的和军事目的是主要原因,但政治和军事目的的背后,实际上也是为了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因此,在考察不同类型插花地形成之原因时,“立足于发掘区域开发的背景和政区调整的踪迹,或不失为一种可行的路径”。[58]
插花地的流弊虽多,且早已被世人所熟知。历史时期以来,上至朝廷下至地方官员都曾开展过对插花地的清理拨正工作,其结果是插花地并没有消失,反而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插花地。在新中国成立后,因经济原因、民族原因抑或是旅游、环保等因素反而致使大量新的插花地孕育而生,这些新出现的插花地则是对杨斌上述观点的有力回击,其立论也就不攻自破了。因此,笔者认为在研究插花地的成因时,除了从国家视角展开讨论外,结合地方社会的历史过程、社会、经济、文化及其所处的自然与生态系统的特征,展开综合性研究显得非常必要。
傅辉认为,屯垦政策、卫所制度、藩王瞻地及寄庄等现象是河南历史时期插花地形成的主要原因。[59]之后,他进一步指出“按籍分民、随民分土”是导致“郡县星分,犬牙相错,而此疆彼界各不相察”的根本原因。[60]郭声波则从宏观上将人文、社会两方面视为飞地形成的主要原因,详细介绍了历史上各个时期飞地形成的主要原因。他指出,早期的飞地多出自政治原因;由军事原因形成的飞地政区,主要出现在战国时期;因经济需要而设置的飞地,主要出现在近现代;并将因民族插花分布而形成的飞地政区视为另一种形式。[61]郭声波、王开队认为,唐宋以来川云贵犬牙相入政区格局得以形成,除政治、军事原因外,还较多地掺杂有民族因素在内。[62]他们提出“民族因素”也是插花地得以形成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深化了对插花地形成原因的认识。民族因素在西南地区表现得较为明显,历史时期以来,西南地区民族众多,且各民族交错盘踞于一隅,在政区划分过程中,若不考虑民族文化差异性的存在,虽行政疆界看似能做到整齐划一,表面上看行政管理成本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但若仔细分析,单就疆界整齐划一而忽略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反而会因民族文化的差异而产生更大的矛盾纠纷,若要平息因民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其管理成本也不会少到哪儿去。因此,民族问题确实是王朝统治者在施政时需要重视的因素。郭声波教授的学生许之标在继承导师上述学术思想和理念的基础上,于2008年完成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古代飞地行政区研究》。在该论文中,他以秦汉至清代的飞地行政区为研究对象,通过数据统计与分析,就其成因与社会影响展开论述。他认为,在不同时期,飞地行政区的成因有所不同,自然地理环境只是设置飞地行政区的“平台”,因而从社会人文角度探讨了飞地行政区形成的原因。[63]
马琦、韩昭庆和孙涛则借助古地图及地名学等方法,以贵阳府和安顺府为重点复原清末贵州插花地,探讨插花地的分布特征及成因。他们认为,贵州插花地众多与其政区设置的方式有关,贵州府、县政区或在原卫所屯田之地,或在土司所管辖领地,或在剿抚土著居民聚居区设置,由于这些地区原本互相穿插,穿插的部分导致贵州插花地的产生。[64]贵州的府、县辖区大多来源于早年的卫所防区、土司领地甚至是“生界”,由于这些不同来源的辖地本来就互相穿插,因而在其基础上建立的辖地自然无法连片,插花地普遍存在也就在所难免了。
鲁西奇、林昌丈则从国际国内插花地形成的原因展开分析,指出“国际间的飞地是长期以来国际政治、经济、文化长期演化的结果”,“我国大量飞地的存在及其形成过程也都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部分飞地是统治者从地方控制的角度出发而刻意设置的”。[65]郭舟飞认为,武汉插花地的形成,“究其来源可分为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原因。从历史角度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采取的是城乡合治的城市空间设置模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转型,城区划界模糊,市辖区区划模糊,城乡之间出现了城乡接合部;从现实原因分析,‘插花地’问题实质上就是由于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与城市化进程之间矛盾而产生的”。[66]吴滔则通过对章练塘镇的调查,认为该地区插花地的“形成与历史时期太湖以东的围湖垦田、政区调整密切相关”,并进而指出“传统社会划分政区的主要依据是户口和赋税,然而,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或者赋税责任所在地的分离,并不是形成飞地行政区的充分必要条件。探寻飞地行政区的成因具有相当程度的复杂性”。[67]刘伟国则结合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中的“飞地”现象,指出我们现行行政区划中飞地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1)经济原因;(2)市、县分置(或切块设市)原因;(3)民族原因;(4)旅游、环保原因;(5)行政(或人为)原因。[68]
笔者的田野调查点能成为插花地,既非因改土归流、创建卫所而得以形成,也非因屯垦政策、藩王瞻地及寄庄等因素所致。据目前所能掌握的资料来看,表面上与明万历二十五年天柱改所为县直接关联,但为何于这一年将这一片区的人群划拨到天柱县,则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据笔者为期一年的田野调查得知,就民族文化而言,笔者田野调查点的主体居民与天柱县远口区主体居民在民族认同上保持一致,都称自己为酸汤苗;就自然地理结构而言,地湖乡属于山地丘陵地带,与周边侗族居民所属的坝区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与远口片区的自然地理结构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就宗族认同而言,地湖乡同样与远口片区的吴姓保持一致,都认为自己是迁入远口定居的吴盛公后裔,保持“同宗共祖”的认同关系。因此,笔者认为,在探究地湖插花地成因时,除国家行政力量的因素外,还需要将插花地人群生存策略、民族文化传统、地方社会建构,乃至自然地理条件及生态结构等因素结合起来考虑。这样做,可望将插花地现象的研究推向深入。
笔者虽然在上文中根据自己的理解,从行政建置的视角,并依空间分布特征给出了形态上的插花地定义,但该定义并不包含插花地形成的原因。至于插花地形成的原因,显然需要另加讨论。综合以上的说明,笔者认为,在行政建置中确认插花地的设置并不完全出于特定时空场域中的行政管理需要,其间还存在诸多深层次的原因。
自然地理结构上的相似性或同质性乃是设置插花地的一大原因。具体而言,某一辖区范围,其自然地理结构与它所处行政区的其他行政辖区如果相同或相近,那么就有可能被设置为插花地。反之,如果不存在这样的相似性或同质性,设置插花地就没有必要了。
生态系统结构的相似性也是设置插花地的另一原因。生态系统结构的相似性导致资源利用方式的相似性,这样的相似性对简化行政管理而言存在诸多的便利。因而,一些行政机构的辖地尽管在空间上相互分离,但生态系统结构相同,也可能成为需要设置插花地的潜在依据。考虑到生态系统的类型在空间分布上往往不一定连片,因而在设置行政区划时,要确保某一行政结构中的辖地生态结构相同或相近,将该辖地设置成为插花地也就变得可能了。这显然是分析插花地的设置时一个值得考虑的潜在因素。
再就是民族文化的相同或相近也是设置插花地的潜在原因之一。如果插花地和该辖区本土辖地相同,那么就意味着语言、风俗、生计方式都具有相似性,将它们划分为同一个行政区,更有利于行政上的管理。因而若存在民族文化相同,而民族的分布又不连片现象,那么设置插花地也就成了行政建置中的一种可行选择。
总而言之,行政建置的需要、自然地理结构的相似、生态类型的相近、民族文化的相同,这四个方面是在行政区划设置或调整时,成为出现插花地的四大因素群。上述四大因素群在性质上分属不同的体系,其间不存在必然的相互重合,因而,立足于行政建置去规划行政辖地的归属,无论古今中外都必然要产生插花地现象。
除了上述四大因素群之外,插花地的确立和延续还与上述四个要素的可变性相关,这又可能成为必然要设置插花地的随机性成因。举例说,如果一个民族因各种原因发生迁徙,它自然要进入与此前不同的地域、生态背景和自然背景,但迁入地和定居地的文化相同,而建立行政区划,又必须以文化为依托,否则就会增加行政管理成本,因而将民族迁入地的范围也确立为插花地是一种必然之举。此外,生态类型在人类的干预下也可能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举例说,在平原上的一个湖区进行围湖造田,那么此前的潜水湿地生态系统必然会变为稻田生态系统,这就使得新开辟的生态系统与此前已有的生态系统出现了生态结构上的同一性,这样新开辟的造田区成为此前已有稻田区行政辖地的飞地也就是必然的了,在太湖周围围垦而出现的插花地就因此而存在。[69]同样的道理,在沙漠地区实施河流改道,将某些沙漠地带变为沙漠绿洲,那么这些绿洲在生态结构上与其他以后的绿洲存在生态结构的相似性,出于行政建置的方便起见,它们自然也就成为以后绿洲行政建置的飞地。
综上所述,从上述插花地的定义出发,要追溯插花地形成的原因,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做简单化的处理。任何插花地的确立不仅是上述四大因素群的存在使然,还与国际国内形势和实际的需要密切相关。
3.“插花地”的社会影响
(1)有百弊而无一益处:历朝历代行政官员的评价
在西南地区的历史文献资料中,地方官员将插花地视为颇感头痛的问题,往往将插花地的流弊写入奏疏。如明代贵州巡抚郭子章在其即将离任请终养之时,怀着“身虽离黔,心未敢忘国”的复杂心情,就贵州省境内地方要务上《临代条陈地方要务疏》。在该疏中,针对重安司插花一事郭子章提道:“数年以来,重安土舍张体乾者往往言,赴州遥远,梯山绝江,不便于官司,民亦言赴州纳粮多被劫,畏首畏尾,不便于民。臣以为重安距黄平远,犹马之腹,即长鞭有所不及,属之清平,其近也,只犹舌之唇,唇之厚薄燥湿,舌一舐便知之。”[70]在疏中,郭子章指出,重安司若维系现状仍隶属黄平,则犹如马之腹,长鞭有所不及;若改隶邻近的清平,则如“舌之唇,唇之厚薄燥湿,舌一舐便知之”,很形象地将插花地的流弊,以及清理拨正所能带来的益处描述出来。插花地的存在于官于民都极为不利,于官而言“赴州遥远,梯山绝江”,于民而言“赴州纳粮多被劫,畏首畏尾”。
雍正皇帝也曾指出插花地的流弊,“每遇命盗等事,则相互推诿,矿厂盐茶等有利之事,则互相争竞,甚非息事宁民之意”。[71]
道光年间,时任安顺府知府的胡林翼在通盘考虑插花地情形的基础上,上奏《办理插花地建言书》,在该建言书中指出了黔省地多插花的种种流弊。需要特别指出之处在于,胡林翼提出了“不便于民”的弊端,将插花地的流弊从仅局限于统治阶级的“于吏治有碍”扩展至民众阶层的“不便于民”层面,足见其对插花地流弊认识之深刻。
咸丰年间,时任广西道监察御史的伍辅祥就黔、蜀交界之地地多插花一事指出,“遇有盗窃之案,綦往捕则窜入桐,桐往捕则窜入綦。迨用公文会拿,而贼已远扬无踪矣”。[72]强调插花地的存在不利于盗窃的治理。
光绪年间,时任贵州巡抚李用清指出插花地的流弊,“于吏治有碍”。光绪三十一年(1905),贵州巡抚林绍年也曾指出,“苗疆之难治,非种族之不齐,实经界之不正也”。[73]林绍年的这一论断是否正确,笔者暂且不论,但其将苗疆之难治与插花地的普遍存在二者等同起来,足见他认为插花地的流弊有多严重。
从上述历史文献资料的记载可知,插花地被视为有百弊而无一益处的现象。不过在当今学者的研究中,对插花地影响的认识却分为两种观点,其一是认为插花地流弊很多,从管理角度来讲,成本高,不便管理;从民众角度来讲,给社会生活带来了极为不便的影响,应予以裁撤。其二是认为插花地虽存在一些弊端,但一些插花地的存在反而有其存在的价值,因此应当保留现状。
(2)各抒己见:当代学者的评价
梳理当今学者有关插花地影响的看法,其结论可分为两种:大部分研究插花地问题的学者认为插花地弊大于利,应该将插花地予以清理拨正;不过,也有少数学者认为,只要是现实的需要,不仅应该允许其存在,还可适当地发展一些插花地。
就前者而言,杨斌通过梳理历史时期西南“插花”情形、“插花”形成之原因及其清理拨正,认为:“从今天的角度看,‘插花’的广泛存在,不仅不利于各级政府之管理,更不利于插花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同时给人民的生产、生活亦带来诸多不便。”[74]冯贤亮以嘉兴府嘉、秀、善三县为中心的考察,指出错壤嵌田是明代江南争田事件频发的主因;[75]又以苏南地区为例,指出嵌田错壤现象“从高层政区来说,有利于政府的管理和控制,但对县级政区而言,未必就是好事。疆界管理上出现的‘插花’、‘错壤’皆不适宜施政,更不宜于地方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分割”。[76]傅辉基于历史时期河南省插花地案例的考察,以插花地对土地数据的影响为出发点,指出“插花地的存在改变了文献中土地数据的统计范围,而且使县辖耕地和县域耕地失去了一致性。由此导致的土地数据统计紊乱问题,是影响县域垦殖率分析的最直接原因之一”。[77]鲁西奇和林昌丈在谈到飞地的影响时指出:“就政治控制与行政管理的角度而言,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控制难度和管理成本。”[78]马琦、韩昭庆、孙涛三位学者认为:“由于插花地土地错杂,轻则导致争田、争土的民事问题,重则影响地区治安,成为社会不安宁的重要诱因。”刘伟国则认为,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中的飞地存在一些弊病,即不利于行政管理、不利于经济统筹和不利于城市发展。[79]
就后者而言,郭声波指出:“从历史回顾与现代实践情况来看,只要是现实需要,不仅应当允许存在,而且还可以适当发展。”[80]从这一表述中可以看出,郭声波教授对插花地普遍存在一事持肯定观点。他的学生许之标的思想也与其一脉相承,认为由古鉴今,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信息交通的便利,飞地行政区的设置可以发挥其应有的社会经济功能。[81]
总之,以上基本上囊括了近代以来中国有关插花地问题研究的成果。这些成果,对深入探讨插花地的定义、实质、成因以及插花地的定位等问题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综合前人研究成果,笔者觉得如下一些问题仍然值得我们深思。其一,目前为止,有关插花地问题的研究大部分局限于个案分析,而未对插花地进行综合系统的研究。其二,习惯性从历史文献的角度展开论述,而忽略了从插花地人群的主位视角出发,去了解当地人是如何看待或表达插花地的。其三,插花地的定义有待明确,插花地的实质有待进一步澄清。其四,跨学科综合研究不够。比如,历史学的研究需要借鉴人类学的整体观视角,而人类学的研究则需要学习历史学的纵深感研究范式。其五,对插花地成因探讨的因素单一。在研究中,学者们根据自己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而得出插花地形成的具体原因,这些结论很有针对性且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却不能将其放在其他的插花地中套用。以笔者之浅见,插花地并非单一因素所致,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和多种力量博弈的产物,且需要注意到各种因素发挥作用的时空场域各不相同。除从国家行政视角探究与解释“插花地”问题外,插花地人群的生存策略、民族文化传统、地方社会建构,乃至自然地理条件及生态结构等,都是插花地研究值得关注的问题。插花地并非只是一个简单的政治问题,其实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和各种权力博弈后的产物。
二 资料获取与研究方法
美国学者罗伯特·F.墨菲(Robert F.Murphy)曾说:“田野调查是人类学学科的明确特征。”[82]挪威学者埃里克森(Thomas Hylland Eriksen)也曾明确表示:“人类学区别于其他社会科学在于其十分强调把民族志学的田野工作作为获得社会和文化新知识的最重要来源。”[83]从上述学者的表述中可以认识到,田野调查是人类学从业者获取资料且有别于其他社会科学的重要方法,甚至可以说是人类学学科的标志性研究方法之一。[84]没有经过田野调查的研究,不能成为真在意义上的人类学研究。因而,田野调查自然成了人类学安身立命之根本,也是人类学家的成年礼,这是由人类学的学科属性所决定的。人类学研究往往是从主观角度出发去探讨社会文化运行的内在逻辑。因此,田野调查将会是笔者在收集资料时重点使用的方法。在对田野调查社区——地湖乡共时面描述的基础上,力求关注社会、文化运行的内在逻辑以及人的活动,并将历时性的材料置于历史的纬度中加以考量与解释。
笔者的田野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2年5月1~3日。时间极为短暂,算是田野踩点期。第二阶段,2012年7~10月,为田野调查的前期阶段。在此阶段,笔者全方位开展田野访谈,系统搜集口述材料,地湖的碑刻、族谱以及档案馆资料。第三阶段,2013年3~10月,田野回访阶段。
其实,笔者研究“插花地”地湖完全是一个意外。在未到地湖之前,笔者根本就不知道有地湖这么一个小小的乡,也根本不知道地湖属于插花地。或许是机缘巧合,或是冥冥中注定与地湖的关系,在一次与同事吴才茂博士随意的聊天过程中得知有“地湖”这个地方,并得知地湖是一块贵州天柱飞落湖南会同辖境中的插花地,里面还发生了很多故事。出于猎奇的心态,2012年笔者趁“五一”放假期间只身来到地湖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走访。在这两天的走访过程中,对地湖的人群构成、村落结构、自然环境等基本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在与地湖乡永光村老村支书吴D.F.的聊天过程中,得知他家现在还藏有200多份契约文书。笔者听到这一消息后欣喜若狂,心有“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之感。最后,笔者与其沟通,只将这200多份契约文书进行拍照,而契约文书的原件仍保留在他家中。笔者带着从地湖收集到的这些“宝贝”回到了学校,并在一个星期的时间内将这些清水江文书整理完毕,最终决定,将地湖作为自己的研究点,展开村落民族志调查。
2012年7月3日,笔者带着行李,怀揣着上次田野经历的美好回忆,试图对地湖开展深入的田野调查,以搜集更多的田野资料,完成相关的研究工作。正当一切事情似乎都会按照预定的计划步步深入的时候,却在刚进入地湖调查的第一天便吃了“闭门羹”。当天到达地湖时已是下午4点多,笔者首先考虑的就是拿着学校的“介绍信”去地湖乡人民政府“报个到”,试图说明来地湖的目的以及会在此驻扎多久等问题,当然也希冀能够混到一口饭吃,填充一下饥肠辘辘的肚子。岂料该乡当天的值班干部将笔者视为“江湖骗子”,并坚持说不能留在地湖过夜,任凭如何解释都无济于事。听到此消息后,犹如晴天霹雳,笔者被逼入了绝境,心里一直想着留下或离开的问题。若放弃地湖,就意味着得重新选点,但重新选点又谈何容易。加之,笔者先前所获得的信息和资料也就得抛弃了,实属可惜。若是继续留在地湖,调查能否按计划深入下去?若不能深入下去,那么留在这里又有何意义呢?带着复杂的心情,笔者一直行走在去往远口方向的公路上,心里交织着各种辛酸和痛楚,一直纠结着是留还是走。此时,天色也慢慢暗下来了,肚子饿得“咕咕”直响。在这种饥饿和绝望中继续朝前行走着。但又想到,若要走出地湖,还得花上3个小时,起码要到晚上八九点钟。疲惫的身躯完全消磨了继续前行的意志,最后决定还是折回到乡政府,试图进行第二次沟通。经过第二次沟通,还是无济于事,乡政府干部只答应派车送笔者前往地湖隔壁的竹林乡,笔者有一亲戚住在那里。
来到竹林乡亲戚家后,笔者就到底要不要继续在地湖调查这一问题思考了一个晚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最后还是决定要重回地湖开展田野调查。但同样也在思考,重回地湖何以可能。就在深感进退两难时,笔者突然想到单位同事李斌教授在天柱县挂职副县长,应该熟悉地湖乡的领导干部,于是就打电话给他,将前往地湖的目的以及经历告诉给他,李斌教授爽快答应帮笔者去处理这件事。第二天,笔者收到了回复,可以继续到地湖去调查了。
就这样,笔者再次来到了地湖,并向乡领导干部进一步说明了来此地调查的目的。前一天当值干部也向笔者进行了解释,不是他们不让我来这里调查,而是在没有真正确认身份以前,不敢让陌生人随意进入地湖,因为地湖乡身陷湖南省会同县的辖境包围中,情况比较复杂,一旦出现什么意外,就涉及湘黔两省的纠纷,当干部的也都有自己的难处,希望笔者能理解,并对昨天发生的事情予以谅解。不管怎样,笔者终于可以留在地湖继续调查了,这一点着实让笔者感到欣慰,接下来的调查自然也就变得顺利起来。
在这一阶段,笔者还是以深入了解当地的社会、文化、经济、信仰等主要内容为主,重点关注当地居民的自我认同,以及插花地因何得以形成等问题。当然,在走访的过程中也不会放弃对清水江文书的收集。
经过3个多月的田野调查,笔者对地湖乡的人群构成、吴姓人群的自我认同、宗族组织,以及有关插花地得以形成的口头传说故事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契约文书也越收集越多,据后来统计,共有800多份。白天到地湖乡的各自然寨开展访谈,晚上整理口述材料和契约文书,争取在田野调查前将这些契约文书录入电脑中,形成文字资料,方便正式写作时使用。
除契约文书外,族谱也是笔者重点关注的民间文献资料。在田野调查中,笔者发现地湖及其周边各个村寨的不同姓氏的人群都有自己的族谱,族谱又分为总谱、分谱等,每年农历六月六这天,都会举行“晒谱”仪式,以防止族谱毁损。这些资料为了解地湖插花地人群的结构关系以及社区日常生活的历史进程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如族谱中记载地湖开基始祖“世德公”的基本情况,为了解地湖插花地“主人”的自我意识提供了可资参考的宝贵资料。
2013年3月初,笔者开始了第三阶段田野调查。重点关注当地社会何以能成为插花地,插花地维系至今的机制是什么?要研究这些问题,就不能只关注共时性的社会事项,而应将视角聚焦于过去。于是,对历史的关注成了笔者绕不开的课题。除了按计划进行田野调查外,笔者还曾去天柱县档案馆查阅有关地湖方面的档案资料。庆幸的是,笔者查找到了民国时期有关地湖插花地清理拨正与田土丈量问题的3卷案卷资料(档案号:777、1644和1645)。但遗憾的是,民国以前有关地湖的相关记载则无任何资料留下。笔者认为,地湖插花地问题涉及贵州天柱县和湖南会同县两地,因此,还一厢情愿地认为会同县档案馆应该会留有类似的档案资料。在结束了天柱县档案馆资料查询工作后,笔者又去了趟会同县档案馆,不过更加让人失望的是,会同县档案馆内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所有档案资料毁于一次大火,唯一能提供帮助的资料也仅限于民国时期一份“勘划湖南会同、黔阳与贵州天柱省界地图”。
就历史文献资料而言,除了收集档案资料外,各时期正式出版的地方志也是笔者重点搜集的资料。经过不懈努力,笔者收集到了康熙《天柱县志》、光绪《天柱县志》、光绪《黎平府志》、光绪《镇远府志》、《靖州乡土志》,以及民国《贵州通志》、《会同县旧志汇编》、《天柱县旧志汇编》、《天柱县志》、《会同县志》等历史文献资料。
鉴于对上述资料的获取和重视,本书在研究方法上将特别注重人类学田野调查和文献资料解读的有机结合。在人类学学者和历史学学者都试图努力追求跨越学科樊篱的当今社会,用科际整合的方法进行研究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尝试。[85]而以“打破传统学科框架,结合历史学和人类学的方法,从具体而微的地域研究入手,探讨宏观的文化中国的创造过程”[86]为研究取向的“华南学派”则成了这一尝试的直接受益者。近年来,产生了一批相当出色的研究成果,并且在方法论层面上形成了被学者称为“华南学派”的“文化过程”或“文化实践”的独特研究方法,[87]在中外学术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书在研究方法上,首先秉持人类学整体观,并借鉴“华南学派”的这一历史人类学研究取向,试图在田野调查与文献资料解读有机结合的基础上,对地湖乡插花地展开历时考察,重点探讨地湖插花地形成及其长期延续的原因。这一方法论上的尝试,将插花地问题置于多学科相结合的背景中加以研究,从而可使其成为多学科共同关注的课题。
三 研究思路与价值
(一)研究思路
人类学家早就承认了文化的整体观,历史学家也早就注意到国家决策的整体性。那么理所当然地,我们所看到的各种社会现象显然不会孤立地存在,其存在与延续肯定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延续过程也必然是多重因素的交错作用所使然。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插花地也应是如此。但具体到插花地研究而言,如何处理多重因果关系的并存自然成了研究时需率先解决的问题。此前的众多研究没有注意到不同因果关系存在的时空场域,因而在判定插花地这一问题时,其形成的结论或许存在一定程度的偏颇。事实上,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体系中,其存在与延续关联到的因果关系纵然很多,但各种因果关系发挥作用的时空场域则各不相同。也就是说,它们不会在同时同地发挥同样的作用,而是在不同的时空场域中其中的一两个原因发挥主要作用,其他原因则发挥次要作用或者副作用,甚至处于“休眠”状态,不到必要的时候不会明显地发挥作用。如下面这个简单的例子可以比喻性地说明这一问题。
对人而言,呼吸、进食、饮水、精神抚慰、性欲都是生命存在不可或缺的因素,但呼吸是每时每刻都需要,进食是每天分段进行,精神抚慰则是根据需要而对位进行,性欲则是需要到人生的特殊阶段才发挥作用。总之,这些因素不是在同一时段内并行发挥作用,而是在不同的时段内其中的一两个因素发挥主要作用,而其他因素则发挥次要作用甚至“休眠”。而且这些要素发挥作用的空间也是各不相同的。呼吸在任何场合都得进行;进食则要在特定的地方或与特定的人一起进行;饮水也需要有特定的背景;精神抚慰更是要营造特定的氛围;性欲发挥作用的场合更需特殊选择。对这一常识性的问题,泛泛而谈,简单地宣称这些因素对人而言都必不可少,对探讨具体的生命过程其实并无实际意义,我们必须明确地指出这些因素在什么样的时空场域内才能发挥理想的作用。也就是说,因果关系造成的实质性影响必须与它所处的时空场域联系起来,才能把握问题的实质。
年鉴学派的先驱们将影响历史进程的要素区分为长时段、中时段和短时段,[88]这是一项难能可贵的创意。从这一创意出发,我们在分析插花地存在的动因时,就不会把存在于不同时空场域的要素混为一谈。人类学家注意到文化的空间分布,新进化论先驱们进而注意到文化与所处环境的互动制衡关系,同样是一项难能可贵的创意。因为它可以告诉我们不同文化现象会在什么样的生存空间出现,不会在什么样的生存空间出现,进而可以注意到原因与结果之间离开了特定的时空背景就无法成立。如果把上述两种创意结合起来,我们在多重因果关系并存的状况下就不会迷失方向,就可以在特定的时空场域内找出影响社会运行的主因和次因,以及什么样的原因暂时不发挥作用。只要做到这一点,那么不管是历史上的事实还是共时态的现象,对其成因的分析都可望落到实处。
对插花地而言,由于它是行政管理划分派生的产物,因而显然是一个政治问题,但政治问题同样有其生存的背景。民族文化的客观存在是政策执行永远绕不开的社会事实,年鉴学派的先驱们对此早有论述。文化的存在又必须立足于特定的自然背景和生态背景,新进化论的代表人物也做出了相应的论述。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于,这些足以影响插花地存在和延续的因素具体到不同的时空场域,是谁发挥主要作用,谁发挥次要作用。为此,我们必须找到并存多种因素的碰撞点才能解决问题。
具体到插花地的研究而言,插花地的形成及其长期延续和插花地派生的社会问题三者之间存在不容相混的时空界限。插花地确立之际,行政管理的方便占据主导地位;插花地得以延续,必然要求其利大于弊,这意味着经济生活、社会安定将会占据主导地位,与此相关的因素必然会成为主因,而行政管理的方便则会退居其次;插花地派生的社会问题显然与施政者的初衷和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意愿关系不大,而是与插花地所处地域和文化的特殊性直接关联;只要明确了各种因素发挥作用的时间和场合区别,那么在多重因果关系并存状况下,哪些因素在特定时空场域中发生碰撞,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到揭示。
本书正是坚持了上述思路,从文化生态、地方建构与国家行政三个维度,解析地湖乡插花地得以形成及延续的原因,以人的社会实践为切入点探究插花地得以维系至今的复杂性。并将影响插花地确立和延续的各种因素细加分辨,分别确认各种因素最能发挥作用的时空场域及其发挥作用的机制,从而弥合人类学与历史学研究中的话语差异,将插花地纳入人类学研究的视野去展开历时态的归纳与总结。最终发现,地湖乡插花地的形成和延续,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和多种力量博弈的产物。除从国家行政视角探究与解释插花地问题的实质,插花地人群的生产策略、民族文化传统、地方社会建构乃至自然地理条件及生态结构等,都是历史人类学视角下插花地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
总之,影响一项复杂社会存在的因素固然很多,但具体到每一因素发挥作用的时空场域时却各不相同。多因素并存不意味着各因素在同时同地发挥同样的作用,它们在不同的时空场域中分别发挥不同的作用。厘清不同因素在具体时空场域中所发挥的作用,对探讨与解释插花地问题的实质将大有裨益,还可将插花地的研究推向深入。
(二)研究价值
就实质而论,插花地是行政区划派生的社会性空间分布事实,而插花地的变迁又必然与特定的历史进程相互关联,致使历史学特别是历史地理学早就开始关注这一现象。不过,其探讨插花地存废变迁史,目的主要是为认识历史提供确凿可靠的空间背景。研究的方法则集中在对文献的认识和解读,其后逐步辅以其他的一些科学手段。比如,借助古代留存下来的遗址、遗迹,去确认特定地域指代的具体空间位置,以至于考古学、生态学、地理学研究方法都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借鉴和运用,但从客观的研究需要而言,这显然还不够。
不同时代做出符合自身需要的行政区划,目的当然是方便管理。然而,之所以会显得方便,其制约因素却非只一端,不仅具有自然地理、生态背景等空间要素,还必然包括民族文化、经济生活等内容在其中。这就使得插花地的形成原因必然极其错综复杂,简单归咎于一两项原因的作用,会显得苍白无力,难以接近事实。对此,早年的研究者已经注意到了研究的复杂性,却苦于找不到切实可靠的理论依据和方法论,从而使得对插花地的研究长期停留在纯粹的社会问题层面。但“文化生态学”概念一经提出后,情况则大不一样了。这是因为在文化生态学理论中,人类的活动与他所处的自然和生态背景被作为两个相互关联的体系去加以考量。“文化生态”是两个系统相互作用积淀而成的产物,因而,很自然地兼具社会和自然两大属性。自然与社会两大系统,各自包含的各种因素,都可能在“文化生态”共同体中得到符合逻辑的表达。这就难怪斯图尔德将这样的“文化生态”共同体理解为“文化的内核”了。[89]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人类学家都是把“文化生态”共同体作为纯粹的文化人类学概念去对待,对由此而引发的社会历史事实却疏于观照。历史学年鉴学派的学人,虽然早就注意到了影响历史进程的因素多元并存,并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去重新认识人类的历史,特别是文化史。但要将这样的认识落实到特定的社会文化现象上,比如说,插花地的存废和延续问题上,至今还不多见。其原因正在于,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各自关注的重点有所区别。在历史学家看来,插花地的存在与延续对认识历史至关重要。但在人类学家看来,插花地仅是一种文化空间分布不均衡的必然产物,它肯定要以文化分布的空间变动为转移。而这样的变动,在时空建构上与历史学家的关注存在极大的差异,因为文化的变迁,显然是一种长时段的社会现象,而历史学家关注的社会变迁则是一种短时段的现象。文化变迁涉及的空间范围极广,而历史事件所能影响到的范围则相对有限。如果不能够弥合时空架构上的差异,将研究聚焦于确凿可考的有限范围,人类学和历史学的对话,就很难相互重合。
有幸的是,某些特殊的地方由于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生态背景与周边差异太大,而且极其稳定,以至于在这一基础上出现的插花地不仅在今天从自然与生态的角度可以获得直观上的感受,而且在历史典籍的记载中也很少中断。本书探讨的地湖这片跨省的插花地,就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围绕这样的插花地展开研究,恰好可以做到人类学、历史学对话的有利条件,使历史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得以相辅相成。基于此,本书的贡献具体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自然与生态系统是插花地得以形成的终极制约因素。因行政区划而派生出的插花地现象,虽说是纯粹意义上的社会问题,但是出现这样的社会现象,却不完全是行政力量所使然,而是相同或相似的特定自然与生态背景,在空间分布上不连片造成的后果。做出相应的行政区划时,为了照顾到自然与生态背景的一致,就会自然地出现插花地现象。
二是指出插花地是国家行政建置中的一种可行选择。国家进行行政区划,从主观意义上看,总是力求管理的方便,而管理的对象又是人,任何人都必然荷载着专属于自己的民族文化,同一种文化对相似的自然与生态背景,利用方法总会表现得趋同,这是因为他们具有相似的文化生态内核。如果文化在空间上的分布并不连片,而行政区划又要力求行政管理方便,那么听任插花地的存在,同样是一种选择。
三是确认插花地是多重因果关系综合作用的产物。插花地一旦确立,当事的各方,如国家权力、地方行政机构、当事的各族群众,乃至于与此相关的各种组织,都有属于自己的利益诉求。这些不同的利益诉求交织在一起,必然会形成一个相互制衡的关系网,最终导致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总有一些社会力量支持插花地的延续,同时又有相反的社会力量力图消除插花地的存在。共同作用的结果就会使插花地的存废成为多种社会力量的角逐场,它们共同支配着插花地的延续。
但需重点指出之处在于,上述各种要素发挥影响作用的时间和空间显然有所区别,自然和生态环境的作用力极为稳定,可能发挥作用的时间也极为漫长,民族文化则次之,而当事各方的利益诉求往往只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从这样的角度出发,插花地的出现和存废,其原因和作用机制显然极其复杂,这正好是此前人类学和历史学在这样的问题上难以有效对话的原因所在,也是类似问题在历史人类学研究中长期被搁置的原因。笔者有幸能够碰上这样的研究选题,而且能够从“文化生态”这一基础出发,将历史与“文化生态”衔接起来,虽说带有偶然的成分,但由此而提出的思考,也许能够启发诸多类似的探讨,使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更贴近文化的本质,更能揭示文化事项存在和演化的深层次原因。
具体而言,不管插花地的形成和延续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历史积淀现象,它不仅与历史研究直接关联,同时也会对现实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事实上,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建设中,土地的产权纠纷、人群之间的文化认同、生产生活习惯差异引发的社会摩擦与碰撞,都是不容忽视的客观社会事实,而这样的社会事实,又不可避免地聚焦于插花地。就这意义上说,插花地的存在,是一个极为现实的社会问题,也是需要认真对待的社会问题。明白了这一点,那么从形成机制上去探明插花地的由来,自然能够为今天处理插花地问题,提供一套贴近历史和现实的思路与方法。这对化解当前的社会矛盾,协调区域的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显然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本书的讨论,表面上较多地关注了历史,但可资应用的范围却落到了当前的社会现实,与人类学的关注点一脉相承,与历史人类学的主旨相合拍。更何况对与插花地类似的问题的研究至今方兴未艾,作为一种尝试,笔者有充分的理由聊以自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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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张小军:《史学的人类学化和人类学的历史化——兼论被史学“抢注”的历史人类学》,《历史人类学学刊》2003年第1期,第1~28页。
[38]陈春声:《走向历史现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历史·田野丛书总序”,第Ⅲ页。
[39]杨斌:《历史时期西南“插花”初探》,《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第35~40页。
[40]杨斌:《明清以来川(含渝)黔交界地区插花地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2011,第1页。
[41]参见梅休编《牛津地理学词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第151、163页。原文为:Enclave 1.A small area within one country administered by another country.West Berlin was an enclave within Eastern Germany between 1945 and 1990.2.A part of a less developed economy which is regulated by foreign capital and has few linkages with the national economy.Free trade zones may be considered as economic enclaves.Exclave:a portion of a nation which lies beyond national boundaries,as with West Berlin between 1945 and 1990.This type of territory is also an enclave in terms of the host country。
[42]鲁西奇、林昌丈:《飞地:孤悬在外的领土》,《地图》2009年第4期,第26~33页。
[43]《咨湖南省政府咨复为解释插花地等三项性质分别请查照》,《内政公报》第9卷第12期,1936,第119~120页。
[44]刘显世、谷正伦修,任克澄、杨恩元纂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卷19,贵阳书局铅印本,1948,第299页。
[45]唐陶华:《贵州插花地及其成因》,《人与地》1941年第1~24期合刊本,第36~50页。
[46]杨斌:《明清以来川(含渝)黔交界地区插花地研究》,第3页。
[47]杨斌:《历史时期西南“插花”初探》,《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第35~40页。
[48]傅辉:《插花地对土地数据的影响及处理方法》,《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2期,第20~28页。
[49]吴滔:《“插花地”的命运:以章练塘镇为中心的考察》,《史林》2010年第3期,第86~98页。
[50]马琦、韩昭庆、孙涛:《明清贵州插花地研究》,《复旦学报》2010年第6期,第122~128页。
[51]智通祥、刘富荣:《农村“飞地”如何管理和利用》,《资源导刊》2010年第11期,第12~13页。
[52]郭舟飞:《由武汉“插花地”看地方政府公共管理》,《科技创业月刊》2009年第9期,第78~83页。
[53]姚尚建:《制度嵌入与价值冲突——“飞地”治理中的利益与正义》,《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第61~67页。
[54]鲁西奇、林昌丈:《飞地:孤悬在外的领土》,《地图》2009年第4期,第26~33页。
[55]唐陶华:《贵州插花地及其成因》,《人与地》1941年第1~24期合刊本。
[56]史念海:《战国时期的“插花地”》,《河山集·七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第504~519页。
[57]杨斌:《历史时期西南“插花”初探》,《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第35~40页。
[58]吴滔:《“插花地”的命运:以章练塘镇为中心的考察》,《史林》2010年第3期,第86~98页。
[59]傅辉:《河南插花地个案研究(1368~1935)》,《历史地理》第19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60]傅辉:《插花地对土地数据的影响及处理方法》,《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2期,第20~28页。
[61]郭声波:《飞地行政区的历史回顾与现实实践的探讨》,《江汉论坛》2006年第1期,第88~91页。
[62]郭声波、王开队:《由虚到实:唐宋以来川云贵交界区犬牙相入政区格局的形成》,《江汉论坛》2008年第1期,第73~77页。
[63]许之标:《中国古代飞地行政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暨南大学,2008,第Ⅰ页。
[64]马琦、韩昭庆、孙涛:《明清贵州插花地研究》,《复旦学报》2010年第6期,第122~128页。
[65]鲁西奇、林昌丈:《飞地:孤悬在外的领土》,《地图》2009年第4期,第26~33页。
[66]郭舟飞:《由武汉“插花地”看地方政府公共管理》,《科技创业月刊》2009年第9期,第78~83页。
[67]吴滔:《“插花地”的命运:以章练塘镇为中心的考察》,《史林》2010年第3期,第86~98页。
[68]刘伟国:《中国现行行政区划中的“飞地”现象》,《地理教学》2004年第11期,第1~4页。
[69]吴滔:《“插花地”的命运:以章练塘镇为中心的考察》,《史林》2010年第3期,第86~98页。
[70]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卷15,第71~72页。
[71]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卷19,第185~186页。
[72]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卷23,第343~344页。
[73]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卷42,第215页。
[74]杨斌:《历史时期西南“插花”初探》,《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第35~40页。
[75]冯贤亮:《明代江南的争田问题——以嘉兴府嘉、秀、善三县为中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4期,第24~37页。
[76]冯贤亮:《疆界错壤:清代“苏南”地方的行政地理及其整合》,《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第211~217页。
[77]傅辉:《插花地对土地数据的影响及处理方法》,《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2期,第20~28页。
[78]鲁西奇、林昌丈:《飞地:孤悬在外的领土》,《地图》2009年第4期,第26~33页。
[79]刘伟国:《中国现行行政区划中的“飞地”现象》,《地理教学》2004年第11期,第1~4页。
[80]郭声波:《飞地行政区的历史回顾与现实实践的探讨》,《江汉论坛》2006年第1期,第88~91页。
[81]许之标:《中国古代飞地行政区研究》,第Ⅰ页。
[82]罗伯特·F.墨菲:《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引论》,王卓君译,商务印书馆,2009,第268页。
[83]托马斯·许兰德·埃里克森:《小地方,大论题——社会文化人类学导论》,董薇译,周大鸣校,商务印书馆,2008,第36页。
[84]黄剑波:《何处是田野——人类学田野工作的若干反思》,《广西民族研究》2007年第3期,第66~71页。
[85]蔡志祥、程美宝:《海外学者的“华南研究”》,《光明日报》2000年12月22日,第C03版。
[86]程美宝、蔡志祥:《华南研究:历史学与人类学的实践》,(香港)《华南研究资料中心通讯》第22期,2001。
[87]张应强:《木材之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市场、权力与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第17页。
[88]费尔南·布罗代尔:《论历史》,刘北成、周立红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第29~30页。
[89]朱利安·斯图尔德:《文化变迁论》,谭卫华、罗康隆译,杨庭硕校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13,第26页。